技能移民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
最低要求
針對畢業國際學生,半技術和技術工人的受歡迎移民計劃
國際畢業生
在加拿大畢業的國際學生,具有需求職業中的工作邀約
年齡
21 至 59 歲之間
工作邀約
由合資格僱主提供1年或以上並有可能續期的工作邀請,職位屬TEER類別0、1、2、3或4(只限需求職業);在某些情況下可與所修讀課程無關
畢業
完成2年或以上的全日制專上教育課程,並有超過50%的課程在加拿大完成
已完成加拿大1年或以上的全日制深造課程
已完成加拿大1年或以上的全日制深造課程
語言
CLB 4
工作許可
至少有效 4 個月
在紐芬蘭之外畢業
具有與所修讀課程及工作邀請相關的1年工作經驗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並在畢業後2年內提交申請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並在畢業後2年內提交申請
技術工人
具工作經驗、工作邀請及有效工作許可的候選人
年齡
21 至 59 歲之間
工作邀約
在任何職業中至少1 年或更長,並可能延長
就業能力
學位,證書,培訓或工作經驗與工作邀約相關
工作許可
有效 4 個月 或更長時間或符合申請資格,不包括畢業後工作許可
語言
CLB 4
職位空缺評估 (JVA)
如申請人沒有有效工作許可,則由省政府向僱主簽發
符合最低要求並不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請參閱申請程序。候選人可能同時符合多個計劃的資格。
申請流程
申請人與省政府及聯邦政府之間準備及審批申請的流程時間表
國際畢業生及技術工人
省提名邀請
步驟 2
根據配額及當前優先事項,合資格候選人將獲邀提交提名申請。
請於60日內提交申請
提名決定
步驟 3
申請已批准,申請人收到提名證書以支持其向 IRCC 提交的 PR 申請,有效期長達 6 個月。
提交申請
步驟 4
維持提名條件,將提名證書附加到PR申請,然後提交給IRCC。IRCC在15-19個月內審核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步驟 5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抵達或通過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有效期為12個月
工作許可在180天內到期的申請人,已向IRCC提交PR申請並保持提名條件,可能有資格從省政府獲得工作許可支持信以更新其工作許可。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背景要素
定居資金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符合資格
雇主支持
在加拿大的職業
職位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雇主支持信
社區推薦信
工作邀約
居住區域
省提名
學習許可
工作許可
加拿大教育
評分因素
優先技能 - 工作
教育及培訓
0%
工作經驗
0%
語言
0%
年齡
0%
住在紐芬蘭的親屬
0%
工作地點
0%
優先技能 - 學術
教育及培訓
0%
加拿大工作經驗
0%
語言
0%
年齡
0%
住在紐芬蘭的親屬
0%
數字可能會四捨五入以便於演示,請參閱聯邦或省政府網站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人在成為永久居民時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透過工簽續簽支持信合法地繼續工作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贊助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永久居留不符合資格的情況
- 尚未完成教育課程
- 獲得由政府資助並要求畢業後返回原居國的助學金或獎學金,但尚未履行回國義務
- 申請人或任何受供養家庭成員有犯罪紀錄
- 有尚未解決的子女管養權或撫養費爭議
- 申請人或代表在永久居留申請中故意作出失實陳述
- 僱主故意就潛在工作邀請提供失實資料
- 工作邀請屬合約、季節性、兼職或短期職位,或以現金或佣金形式支付薪酬
- 在家工作或遙距工作
基本要求
- 申請時持有有效期尚餘超過4個月的畢業後工作許可(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 有意願及能力在Newfoundland & Labrador永久居住
- 年齡介乎21至59歲
教育
- 已完成並畢業於1年制專上教育課程(學院、大學或職業學校)
- 海外學歷必須通過學歷認證評估(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
- 如從事受規管職業,須持有執業牌照或具備省級監管機構的會員資格
工作經驗
- 如在省外畢業,提交申請時須至少有1年全職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 由合資格僱主提供至少1年或更長並有可能續期的工作邀請,職位須屬TEER類別0、1、2、3或4(只限需求職業)
- 如在省外就讀,工作須與所修讀的專業相關
- 如工作與在省內修讀的專業無關,該職位須要求專上教育、具備晉升潛力,並與工作經驗或過往培訓相關
語言最近2年內透過以下5項語言能力測試之一評估,最低達到CLB 4:
- 國際英語測試系統(IELTS)普通訓練
- 加拿大英語語言能力指數計劃 (CELPIP-General)
- Pearson 英語考試 - Core (PTE-Core)
- 法語評估測試 (TEF)
- 加拿大法語知識測試 (TCF Canada)
僱主
- 企業須註冊為永久設立的機構
- 連續營運至少2年
- 如企業位於St. John’s地區內,須僱用2名本地永久全職僱員;如位於區外,則須僱用1名
- 如申請人共同擁有該企業,其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
- 全面遵守有關僱傭、勞工及永久居留的聯邦及省級法律和規例
- 在提供該職位前,證明已作出充分努力招聘Canadian或Permanent Residents
- 將獲邀與PNP Specialist進行面試,以核實文件
永久定居不合資格情況
- 持有有效嘅畢業後工作許可,必須透過國際畢業生類別申請
- 申請人或任何受供養家庭成員有刑事紀錄
- 曾經申請難民身份,或者難民申請被拒絕、放棄或撤回
- 有未解決嘅子女管養權或贍養費爭議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提供失實資料
- 僱主故意就潛在工作邀請提供失實資料
- 工作邀請屬合約、季節性、兼職或短期職位,或者以現金或佣金方式出糧
- 在家工作或遙距工作
- 持有畢業後工作許可
基本要求
- 如果申請人冇有效工作許可,就必須持有僱主提供嘅有效職位空缺評估 (JVA)
- 有意願同能力永久居住喺 Newfoundland & Labrador
- 年齡介乎21至59歲
就業能力
- 具備工作所要求嘅學位、證書或培訓
工作邀請
- 任何職業都可以,至少1年或以上,有續期可能,而且係全職工作
語言
最低 CLB 4,並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 國際英語測試系統(IELTS)普通訓練
- 加拿大英語語言能力指數計劃 (CELPIP-General)
- Pearson 英語考試 - Core (PTE-Core)
- 法語評估測試 (TEF)
- 加拿大法語知識測試 (TCF Canada)
僱主
- 企業必須註冊為永久設立嘅機構
- 連續營運至少2年
- 如果企業位於 St. John’s 地區內,需要聘用2名永久全職本地員工;如果喺區外,就需要1名
- 如果申請人共同擁有企業,持股比例唔可以超過10%
- 完全遵守有關僱傭、勞工同永久定居嘅聯邦及省級法律同規例
- 喺提供職位之前,證明已經充分努力招聘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將會獲邀同 PNP 專員面試,以核實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