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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移民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

最低要求

針對畢業國際學生,半技術和技術工人的受歡迎移民計劃

國際畢業生

在加拿大畢業的國際學生,具有需求職業中的工作邀約

年齡
21 至 59 歲之間
工作邀約
由合資格僱主提供1年或以上並有可能續期的工作邀請,職位屬TEER類別0、1、2、3或4(只限需求職業);在某些情況下可與所修讀課程無關
畢業
完成2年或以上的全日制專上教育課程,並有超過50%的課程在加拿大完成
已完成加拿大1年或以上的全日制深造課程
語言
CLB 4
工作許可
至少有效 4 個月
在紐芬蘭之外畢業
具有與所修讀課程及工作邀請相關的1年工作經驗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並在畢業後2年內提交申請
技術工人

具工作經驗、工作邀請及有效工作許可的候選人

年齡
21 至 59 歲之間
工作邀約
在任何職業中至少1 年或更長,並可能延長
就業能力
學位,證書,培訓或工作經驗與工作邀約相關
工作許可
有效 4 個月 或更長時間或符合申請資格,不包括畢業後工作許可
語言
CLB 4
職位空缺評估 (JVA)
如申請人沒有有效工作許可,則由省政府向僱主簽發

符合最低要求並不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請參閱申請程序。候選人可能同時符合多個計劃的資格。

申請流程

申請人與省政府及聯邦政府之間準備及審批申請的流程時間表

國際畢業生及技術工人

提交個人檔案
步驟 1

符合最低要求後,候選人需向 Immigration Accelerator 提交EOI。個人檔案有效期為12個月

省提名邀請
步驟 2

根據配額及當前優先事項,合資格候選人將獲邀提交提名申請。
請於60日內提交申請

提名決定
步驟 3

申請已批准,申請人收到提名證書以支持其向 IRCC 提交的 PR 申請,有效期長達 6 個月。

提交申請
步驟 4

維持提名條件,將提名證書附加到PR申請,然後提交給IRCC。IRCC在15-19個月內審核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步驟 5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抵達或通過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有效期為12個月

工作許可在180天內到期的申請人,已向IRCC提交PR申請並保持提名條件,可能有資格從省政府獲得工作許可支持信以更新其工作許可。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背景要素
定居資金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符合資格
雇主支持
在加拿大的職業
職位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雇主支持信
社區推薦信
工作邀約
居住區域
省提名
學習許可
工作許可
加拿大教育
評分因素

優先技能 - 工作

教育及培訓
0%
工作經驗
0%
語言
0%
年齡
0%
住在紐芬蘭的親屬
0%
工作地點
0%

優先技能 - 學術

教育及培訓
0%
加拿大工作經驗
0%
語言
0%
年齡
0%
住在紐芬蘭的親屬
0%

數字可能會四捨五入以便於演示,請參閱聯邦或省政府網站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人在成為永久居民時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工作與學習

透過工簽續簽支持信合法地繼續工作

醫療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福利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贊助
贊助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永久居留不符合資格的情況

  • 尚未完成教育課程
  • 獲得由政府資助並要求畢業後返回原居國的助學金或獎學金,但尚未履行回國義務
  • 申請人或任何受供養家庭成員有犯罪紀錄
  • 有尚未解決的子女管養權或撫養費爭議
  • 申請人或代表在永久居留申請中故意作出失實陳述
  • 僱主故意就潛在工作邀請提供失實資料
  • 工作邀請屬合約、季節性、兼職或短期職位,或以現金或佣金形式支付薪酬
  • 在家工作或遙距工作

基本要求

  • 申請時持有有效期尚餘超過4個月的畢業後工作許可(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 有意願及能力在Newfoundland & Labrador永久居住
  • 年齡介乎21至59歲

教育

工作經驗

  • 如在省外畢業,提交申請時須至少有1年全職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 由合資格僱主提供至少1年或更長並有可能續期的工作邀請,職位須屬TEER類別0、1、2、3或4(只限需求職業)
  • 如在省外就讀,工作須與所修讀的專業相關
  • 如工作與在省內修讀的專業無關,該職位須要求專上教育、具備晉升潛力,並與工作經驗或過往培訓相關

語言最近2年內透過以下5項語言能力測試之一評估,最低達到CLB 4:

僱主

  • 企業須註冊為永久設立的機構
  • 連續營運至少2年
  • 如企業位於St. John’s地區內,須僱用2名本地永久全職僱員;如位於區外,則須僱用1名
  • 如申請人共同擁有該企業,其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
  • 全面遵守有關僱傭、勞工及永久居留的聯邦及省級法律和規例
  • 在提供該職位前,證明已作出充分努力招聘Canadian或Permanent Residents
  • 將獲邀與PNP Specialist進行面試,以核實文件

永久定居不合資格情況

  • 持有有效嘅畢業後工作許可,必須透過國際畢業生類別申請
  • 申請人或任何受供養家庭成員有刑事紀錄
  • 曾經申請難民身份,或者難民申請被拒絕、放棄或撤回
  • 有未解決嘅子女管養權或贍養費爭議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提供失實資料
  • 僱主故意就潛在工作邀請提供失實資料
  • 工作邀請屬合約、季節性、兼職或短期職位,或者以現金或佣金方式出糧
  • 在家工作或遙距工作
  • 持有畢業後工作許可

基本要求

  • 如果申請人冇有效工作許可,就必須持有僱主提供嘅有效職位空缺評估 (JVA)
  • 有意願同能力永久居住喺 Newfoundland & Labrador
  • 年齡介乎21至59歲

就業能力

  • 具備工作所要求嘅學位、證書或培訓

工作邀請

  • 任何職業都可以,至少1年或以上,有續期可能,而且係全職工作

語言

最低 CLB 4,並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僱主

  • 企業必須註冊為永久設立嘅機構
  • 連續營運至少2年
  • 如果企業位於 St. John’s 地區內,需要聘用2名永久全職本地員工;如果喺區外,就需要1名
  • 如果申請人共同擁有企業,持股比例唔可以超過10%
  • 完全遵守有關僱傭、勞工同永久定居嘅聯邦及省級法律同規例
  • 喺提供職位之前,證明已經充分努力招聘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將會獲邀同 PNP 專員面試,以核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