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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移民

緬尼托巴

最低要求

針對畢業國際學生,半技術和技術工人的受歡迎移民計劃

職業就業

在Manitoba畢業並獲得至少1年工作邀請的候選人

畢業
已從MB指定教育機構完成1年高等教育課程
工作邀約
優先職業中的1年或以上全職工作
語言
CLB 7
適應性
有意願並有能力在MB永久居住
海外技術工人

身處Canada境外並擁有緊缺職業工作經驗的候選人

適應性
獲得在MB居住超過1年的親屬支持,或
過去5年內在MB完成高等教育課程,或
過去5年內曾在MB工作至少6個月,或
收到省政府直接邀請
工作經驗
過去 5 年內在優先職業中的6 個月全職工作經驗
定居計劃
在被提名後,在 MB 的就業和定居計劃
EOI 個人檔案
達到或超過 60 / 100 分
語言
受規管職業要求CLB 7
強制認證技工職業要求CLB 6
其他所有職業要求CLB 5
MB技術工人 熱門

正在Manitoba工作並擁有工作經驗及工作邀請的候選人

工作邀約
工資與同類職業相若的永久全職職位
工作經驗
Manitoba國際學生在優先職業中擁有6個月工作經驗,或
Canada國際學生在優先職業中擁有12個月工作經驗,或
MB的工人或國際學生在其他職業中擁有12個月工作經驗
語言
受規管職業要求CLB 7
強制認證技工職業要求CLB 6
TEER類別0、1、2或3要求CLB 5
TEER類別4或5要求CLB 4
研究生實習

在MB完成研究生課程並完成符合資格的實習項目的候選人

畢業
過去3年內在MB完成符合資格的碩士或博士課程
Manitoba實習
已在Manitoba符合資格的企業或行業完成ElevateAccelerate實習
語言
CLB 7
直接招聘

身處Canada境外,擁有工作經驗並獲得當地企業工作邀請的候選人

工作邀約
由經營至少3年的企業提供,工資與同類職業相若的永久全職職位
工作經驗
過去5年內至少2年工作經驗(貨車司機職業為3年),或
如不足2年,具有僱主認可的相關經驗
語言
TEER類別0、1、2或3要求CLB 5
TEER類別4或5要求CLB 4
年齡
21至45歲
TR留任 試點

身處Manitoba並擁有工作經驗及當地企業工作邀請的候選人

工作邀約
由經營至少3年的企業提供,工資與同類職業相若的永久全職職位
工作經驗
過去5年內至少有2年與工作邀請相關的經驗,或
如不足2年,具有僱主認可的任何經驗
工作許可
仍然有效且將在1年內到期,或處於合法身份延續狀態
語言
TEER類別0、1、2或3要求CLB 5
TEER類別4或5要求CLB 4
年齡
21至45歲
EOI 個人檔案
達到或超過 60 / 100 分

符合最低要求並不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請參閱申請流程。候選人可能符合多個計劃的資格。

申請流程

申請人與省政府及聯邦政府之間準備及審核申請的
流程時間表

提交個人檔案
步驟 1

MPNPOnline建立意向表達檔案。檔案會根據所提供的資料進行評分及排名。 檔案有效期為12個月

省提名邀請
步驟 2

根據分配配額,池中得分最高的 EOI 候選人將被邀請提交提名申請。
在 60 天內提交申請

提名決定
步驟 3

申請獲批後,申請人會收到省提名證書,用於支持向IRCC提交的PR申請,證書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
省政府審核時間為6個月

提交申請
步驟 4

維持提名條件,將提名證書附加到PR申請,然後提交給IRCC。IRCC在15-19個月內審核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步驟 5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抵達或通過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有效期為12個月

工作許可在180天內到期的申請人,已向IRCC提交PR申請並保持提名條件,可能有資格從省政府獲得工作許可支持信以更新其工作許可。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背景要素
定居資金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符合資格
雇主支持
在加拿大的職業
職位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雇主支持信
社區推薦信
工作邀約
居住區域
省提名
學習許可
工作許可
加拿大教育
評分因素

人力資本

主要語言
0%
第二語言
0%
年齡
0%
工作經驗
0%
教育
0%
適應性
0%

EOI 個人檔案

主要語言
0%
第二語言
0%
年齡
0%
工作經驗
0%
教育
0%
在MB工作、讀書、親屬或朋友
0%
緊缺職業
0%
在Winnipeg以外地區生活及工作
0%
MB以外的工作經驗
0%
在MB以外地區讀書
0%

適應能力通常包括但不限於與該省的聯繫(教育經歷、省內親屬、工作經驗)。
為方便展示,數字可能經過四捨五入;最準確的資料請參閱聯邦或省政府網站。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人在成為永久居民時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工作與學習

透過工簽續簽支持信合法地繼續工作

醫療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福利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贊助
贊助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永久定居不符合資格情況

  • 正受遣返令約束或有正在處理中的難民申請
  • 正在參加住家護理人員計劃
  • 持工作許可在Manitoba以外居住及工作
  • 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
  • 過去6個月內被MPNP拒絕,且無法解決導致拒絕的原因
  • 已透過AAIP任何類別取得有效的省提名,或符合延長資格
  • 正在透過聯邦政府或其他省份辦理另一項永久定居申請

基本要求

  • 申請時居住在Manitoba
  • 獲得省提名後,有意願及能力在該省永久居住

工作邀請

  • 優先職業中的工作期限至少為1年,並且與所修讀的專業相關

教育

  • 過去3年內從Manitoba指定教育機構畢業,並完成至少1年的專上教育課程

語言

最低CLB 7,並須在過去2年內透過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中的1項進行評估:

安家資金

除非申請人正在從事永久全職工作,否則必須根據低收入標準及家庭人數,證明有足夠資金在抵達後的適應期間支持本人及家庭成員:

家庭規模所需資金(CAD)
1$15,263
2$19,001
3$23,360
4$28,362
5$32,168
6$36,280
7$40,392
If more than 7 people, for each additional family member$4,112

需求較高的職業

永久定居唔符合資格嘅情況

  • 正受到遣返令約束或者有處理中嘅難民申請
  • 正參加住家照顧者計劃
  • 持工作許可喺Manitoba以外地區工作同生活
  • 係Canadian或者Permanent Resident嘅配偶
  • 過去6個月內曾經畀MPNP拒絕,而且未能解決被拒嘅原因
  • 已經透過任何AAIP類別獲得有效省提名,或者符合延長資格
  • 正透過聯邦政府或者其他省份辦理另一項永久定居申請

基本要求

  • 申請嗰陣居住喺Manitoba
  • 獲得省提名之後,有意願同能力永久居住喺該省

教育

  • 過去3年內喺Manitoba完成符合資格嘅碩士或者PhD課程,並且
  • 喺Manitoba符合資格嘅公司或者行業完成Mitacs Elevate或者Accelerate(包括Accelerate Entrepreneur)實習

語言

最低CLB 7,並須使用過去2年內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定居資金

除非申請人正從事永久全職工作,否則必須提供資金證明,證明抵達之後適應期間有能力負擔自己同家庭成員嘅生活開支;所需金額會按照低收入標準同家庭人數釐定:

家庭規模所需資金(CAD)
1$15,263
2$19,001
3$23,360
4$28,362
5$32,168
6$36,280
7$40,392
If more than 7 people, for each additional family member$4,112

永久定居唔符合資格嘅情況

  • 正受到遣返令約束或者有處理中嘅難民申請
  • 正參加住家照顧者計劃
  • 持工作許可喺Manitoba以外地區工作同生活
  • 係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嘅配偶
  • 過去6個月內曾經畀MPNP拒絕,而且未能解決被拒嘅原因
  • 已經透過任何AAIP類別獲得有效省提名,或者符合延長資格
  • 正透過聯邦政府或者其他省份辦理另一項永久定居申請

基本要求

  • 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上申請人唔會獲得年齡分數)
  • 有定居計劃

工作經驗

  • 喺優先職業有6個月全職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 優先職業至少1年,而且同所讀專業相關

教育

語言

最低要求:

  • CLB 7(受監管職業)
  • CLB 6(強制認證技工職業)
  • CLB 5(其他所有職業)

須使用過去2年內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另外,如果申請人另一種官方語言達到CLB 5或者以上,可以獲得額外加分。

適應能力

  • 獲得省提名之後,有意願同能力永久居住喺該省
  • 得到已經喺MB居住超過1年嘅親屬支持,或者
  • 過去5年內喺MB完成專上教育課程,或者
  • 過去5年內喺MB工作至少6個月,或者
  • 獲得省政府直接邀請

定居資金

必須提供資金證明,證明抵達之後適應期間有能力負擔自己同家庭成員嘅生活開支;所需金額會按照低收入標準同家庭人數釐定:

家庭規模所需資金(CAD)
1$15,263
2$19,001
3$23,360
4$28,362
5$32,168
6$36,280
7$40,392
If more than 7 people, for each additional family member$4,112

高需求職業

永久定居不符合資格情況

  • 正受遣返令約束或有正在處理中的難民申請
  • 正在參加住家護理人員計劃
  • 持工作許可在Manitoba以外居住及工作
  • 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
  • 過去6個月內被MPNP拒絕,且無法解決導致拒絕的原因
  • 已透過AAIP任何類別取得有效的省提名,或符合延長資格
  • 正在透過聯邦政府或其他省份辦理另一項永久定居申請

基本要求

  • 申請時居住在Manitoba
  • 獲得省提名後,有意願及能力在該省永久居住

工作經驗

  • 在Manitoba就讀的國際學生,需要在優先職業中具備6個月工作經驗;或
  • 在Manitoba以外就讀的國際學生,需要在優先職業中具備12個月工作經驗;或
  • 在Manitoba工作的僱員或就讀的國際學生,需要在其他職業中具備12個月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 永久全職職位,並提供與同類職位相若的工資

語言

最低要求:

  • CLB 7(受規管職業)
  • CLB 6(強制認證技工職業)
  • CLB 5(所有其他職業)

須在過去2年內透過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中的1項進行評估:

需求較高的職業

永久定居不符合資格情況

  • 正受遣返令約束或有正在處理中的難民申請
  • 正在參加住家護理人員計劃
  • 持工作許可在Manitoba以外居住及工作
  • 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
  • 過去6個月內被MPNP拒絕,且無法解決導致拒絕的原因
  • 已透過AAIP任何類別取得有效的省提名,或符合延長資格
  • 正在透過聯邦政府或其他省份辦理另一項永久定居申請

基本要求

  • MPNP評估分數至少達60分
  • 年齡介乎21至45歲
  • 獲得省提名後,有意願及能力在該省永久居住

工作經驗

  • 過去5年內至少有2年與工作邀請相關的工作經驗(貨車司機職業須至少3年),或具備僱主認為相關的其他經驗;或
  • 如工作經驗不足2年,則具備僱主接受的任何相關經驗

工作邀請

  • 永久全職職位,並提供與同類職位相若的工資

教育

  • 完成與工作邀請相關的專上教育及/或培訓,或僱主指定的其他培訓
  • 對於TEER 4或5類職業,如申請人已接受適當培訓,能夠履行職位說明中列明的工作職責,省政府可酌情選擇沒有專上教育學歷的申請人

語言

最低CLB 4 (TEER 4-5) 或CLB 5 (TEER 0-3),須在過去2年內透過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中的1項進行評估:

僱主

  • 已在Manitoba經營至少3年
  • 屬商業經營實體,而非在家經營的業務
  • 過去3年中每年的年度收入至少為$350,000
  • 維持清晰的僱主與僱員關係,並在遵守MPNP及聯邦/省級法律方面保持良好紀錄
  • 不得與使用臨時工人的招聘服務機構合作
  • 不得只聘用業主兼營運者、自僱人士或承包商
  • 未來2年內沒有出售業務的計劃
  • 未被列入ESDC/Service Canada暫停名單
  • 未因TFWP或IMP而被罰款

永久定居唔符合資格嘅情況

  • 正受到遣返令約束或者有處理中嘅難民申請
  • 正參加住家照顧者計劃
  • 持工作許可喺Manitoba以外地區工作同生活
  • 係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嘅配偶
  • 過去6個月內曾經畀MPNP拒絕,而且未能解決被拒嘅原因
  • 正透過聯邦政府或者其他省份辦理另一項永久定居申請
  • 已經根據為潛在省提名申請人而設嘅臨時公共政策提出申請
  • 已經透過地區策略性永久定居計劃收到ITA

基本要求

  • MPNP評估至少達到60分
  • 目前居住喺Manitoba
  • 年齡介乎21至45歲,除非僱主另有要求
  • 持有少於1年內到期嘅有效工作許可,或者已經依法維持身份
  • 喺Canada居住嘅總時間入面,超過50%時間係住喺Manitoba
  • 獲得省提名之後,有意願同能力永久居住喺該省

工作經驗

  • 已經為同一僱主連續全職工作至少18個月,每星期30小時

工作邀請

  • 永久全職工作,人工達到同一職業嘅地區工資中位數;部分TEER 4或5職業除外

高需求職業

教育

  • 具備同目前職業相關或者僱主所規定嘅教育及/或培訓
  • 從事受監管職業時,持有所需牌照或者註冊資格
  • 對於TEER 4或5職業,如果申請人已經接受足夠培訓,可以履行職位說明列明嘅工作職責,省政府可以酌情選擇冇專上教育學歷嘅申請人

語言

最低CLB 4(TEER 4-5)或者CLB 5(TEER 0-3),須使用過去2年內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僱主

  • 已經喺Manitoba成立並持續營運至少3年
  • 經營農業、建築/技工、資訊科技、食品加工、教育、醫療護理、獲批准嘅技工行業或者製造業;唔可以係居家經營業務
  • 過去3年每年嘅收入至少為$350,000
  • 過去3年最少持續留用50%嘅臨時外國工人
  • 保持清晰嘅僱主與僱員關係,並且有良好嘅MPNP以及聯邦/省級法律合規紀錄
  • 持有有效WRAPA註冊,並支援工作許可申請,包括支付$230僱主合規費
  • 職業介紹機構必須提供可以證明長期全職職位嘅合約
  • 唔可以只聘請業主兼營運者、自僱人士或者承包商
  • 未來2年內冇出售業務嘅打算
  • 唔可以列入ESDC/Service Canada暫停資格名單
  • 唔可以因TFWP或者IMP而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