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ress Entry 省提名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
最低要求
要獲得省提名並顯著增加Express Entry CRS,申請人必須擁有有效的Express Entry 檔案,並符合且保持聯邦技術工人,聯邦技術行業或加拿大經驗類別途徑的最低要求
Express Entry 檔案
擁有有效的快速通道個人檔案並能維持其資格要求
工作邀約
由符合資格的僱主提供TEER 0, 1, 2, 3類別的1年或以上職位,並有可能續期
工作許可
持有工作許可或符合申請資格,包括畢業後工作許可
EOI 個人檔案
達到或超過67 / 100分
工作經驗
如在加拿大境外從事高技術職業,過去10年內須有1年經驗,或
如在加拿大境內從事高技術職業,過去3年內須有1年經驗,或
如從事技術工種,過去5年內須有2年經驗
如在加拿大境內從事高技術職業,過去3年內須有1年經驗,或
如從事技術工種,過去5年內須有2年經驗
畢業
相當於加拿大的1 年中學後教育
符合最低要求並不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 申請人和雇主必須滿足招聘要求才能被提名。
申請流程
申請人與省政府及聯邦政府之間準備及審核申請的
流程時間表
打開Express Entry 檔案
步驟 1
符合資格後,以Newfoundland & Labrador為定居目的地,向IRCC提交Express Entry檔案。檔案會進行評分及排名。 檔案有效期為12個月
提名決定
步驟 3
申請獲批後,申請人會收到省提名證書,用於更新Express Entry檔案並獲得額外分數。省政府審核時間為25日
聯邦邀請
步驟 4
擁有較高 CRS 分數或與之前創建的檔案相同 CRS 分數的申請人將收到申請邀請。
每兩週選擇一次檔案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步驟 5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以永久居民身分入境或在 IRCC 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分。IRCC 於 6 個月內審查
在工作許可證到期前向IRCC提交申請的候選人可以申請工作許可延期以繼續合法工作。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背景要素
定居資金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管理經驗
符合資格
雇主支持
在加拿大的職業
職位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雇主支持信
社區推薦信
農場經驗
工作邀約
商業提案
居住區域
省提名
加拿大教育
Express Entry 檔案
省提名邀請
評分因素
教育
0%
工作經驗
0%
語言
0%
年齡
0%
適應性
0%
* 適應能力通常包括但不限於與該省的聯繫,例如教育經歷、省內親屬及工作經驗。
* 數據可能會因展示需要而四捨五入,最準確的資料請參閱聯邦或省政府網站。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人在成為永久居民時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透過工簽續簽支持信合法地繼續工作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贊助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永久定居不符合資格的情況
- 未獲接納進入Express Entry候選人庫,或者不符合進入資格
- 如果透過Federal Skilled Worker類別申請,未達到或者未能維持最低67/100分
- 在Canada有尚未解決的難民或者人道理由申請
- 曾經申請難民身份但被拒絕
- 申請時無法提供所需文件
- 無法證明有意願與能力在Newfoundland & Labrador居住
- 無法證明有能力在經濟上立足
- 申請人或者任何受供養家庭成員有犯罪紀錄
- 有尚未解決的子女管養權或者子女撫養費爭議
- 申請人或者代表在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 Job offer係合約、季節性、兼職或者短期職位,或者以現金或佣金出糧
- 居家工作或者遙距工作
基本要求
- 21至59歲
- 申請時持有剩餘有效期超過4個月的工作許可,或者符合申請工作許可的資格
- 達到或者超過67 / 100分
- 可能會獲邀同NLPNP Program Officer面試,以澄清相關資料
- 如果申請人沒有有效工作許可,就必須持有由僱主提供的有效Job Vacancy Assessment (JVA)
工作經驗
所需年期視乎主要職業:
- 如果係高技能職業,過去10年內有1年經驗,或者
- 如果係技術工種,過去5年內有2年經驗,或者
- 如果在Canada從事高技能職業或者技術工種,過去3年內有1年經驗
Job offer
- 由合資格僱主提供,屬於TEER category 0, 1, 2, 3,薪酬水平相若,而且是至少為期1年的全職職位
教育
- 完成1年制專上教育課程(college, university, trade school)
- 海外學歷證明必須透過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進行評估
- 如果從事受規管職業,必須取得省級監管機構的執業牌照或者會員資格
僱主
- 企業必須註冊為永久設立的機構
- 連續經營至少2年
- 如果企業位於St. John’s地區內,必須聘用2名本地Permanent full-time員工;如果位於區外,就必須聘用1名
- 如果申請人共同擁有該企業,持股比例不能超過10%
- 全面遵守聯邦與省級有關僱傭、勞工與永久定居的法律與規例
- 在提供職位之前,必須證明已經為招聘Canadian或者Permanent Residents作出足夠努力
- 將會獲邀同PNP Specialist面試,以核實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