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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永久定居

新不倫瑞克

最低要求

商業永久定居

希望在該省投資並積極管理企業的經驗豐富的企業家

積極運作
在6個月內積極且直接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
所有權
在省內購買、建立或投資擁有33.33%所有權的企業,可與1名申請者合作
考察訪問
訪問該省至少5天並與部門官員進行面試
淨資產
$500,000 扣除債務後
教育
相等於加拿大 2年 的專上教育課程
投資
$150,000 及 33.33% 擁有權
年齡
22 至 55 歲之間
誠意金
向 PETL 支付 $100,000,在企業經營 1 年後或登陸日期後 3 年(以先到者為準)可退還
語言
CLB 5
EOI 個人檔案
達到或超過 65 / 100 分
商業管理經驗
過去5年內擁有3年作為持有33.33%股權的企業主或高級業務經理的工作經驗,並負責監督至少2名員工
創造就業
1 全職 職位

符合最低要求並不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請參考申請流程。申請人必須履行商業績效協議(Business Performance Agreement)中規定的所有條款,才能獲得省提名。

申請流程

申請人與省及聯邦政府之間投資、篩選、審核及提交省提名的流程時間表

提交個人檔案
步驟 1

符合資格時在INB門戶上創建意向書(Expression of Interest)檔案。檔案將被評分和排名。檔案有效期為12個月

省提名邀請
步驟 2

基於擬議的商業計劃和潛在的經濟利益,候選人將被邀請提交投資申請。
90天內提交申請

面試
步驟 3

申請人受邀與省級官員面談,討論申請、商業計畫書及投資條款。

提名決定
步驟 4

申請獲批後,投資者簽署商業績效協議(Business Performance Agreement),支付$100,000押金並獲得提名證書(Nomination Certificate)。60天內簽署並存款

提交申請
步驟 5

申請人在永久居留申請中附上提名證書(Nomination Certificate)並提交給 IRCC。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步驟 6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登陸或在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分。IRCC 審核需 6 個月

申請邀請並不保證申請會被批准,也不保證申請人會獲得提名證書(Nomination Certificate)或永久居民身分。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背景要素
定居資金
淨資產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管理經驗
符合資格
居住區域
僱主的信函
在加拿大的職業
流動資產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社區推薦信
農場經驗
工作邀約
投資價值
商業提案
加拿大教育
投資地區
居住區域
考察訪問
評分因素
年齡
0%
語言
0%
教育
0%
擁有權及管理經驗
0%
商業計劃
0%
適應性
0%

* 適應力包括在該省的工作經驗或教育背景,以及語言能力。
* 數字可能因呈現而四捨五入,請參考聯邦或省政府網站以獲得最準確資料。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庭成員在成為永久居民後有權享有的福利

適合家庭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含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工作與學習

在商業移民計劃下擁有經營企業的合法身分

醫療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教育

視教育階段而定,子女享有免費或較低學費

福利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擔保
擔保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永久居民資格不符條件

  • 有該省的未完成移民申請
  • 有其他省份的移民申請
  • 在其他省擁有物業或企業
  • 因虛假陳述被拒
  • 在加拿大非法居留、失去身份後90日內未申請恢復身份
  • 被拒絕入境或被命令離開加拿大或其他國家
  • 無授權工作的情況下工作
  • 曾申請或被拒難民或人道考量
  • 參與Live-in Caregiver Program
  • 未合法進入居住國
  • 獲得季節性、兼職或臨時職位的工作機會
  • 獲得佣金薪資的銷售工作
  • 工作地點不在New Brunswick
  • 工作屬NOC C或D類別
  • 工作影響勞資糾紛解決或加拿大人/永久居民的機會
  • 受聘於由申請人主要持股的公司
  • 職位可讓申請人創業或成為自僱人士
  • 個人資產無法由認可審核人核證
  • 目前已在同一僱主處全職工作滿18個月

不合資格的業務類型

  • 成人服務
  • 民宿(Bed and Breakfast)
  • 投幣式業務
  • 顧問公司
  • 線上語言及教育培訓中心
  • 為臨時居民或新移民提供定居服務的業務
  • 合作社
  • 網域名稱
  • 興趣農場
  • 仲介公司
  • 金融服務(如高利貸、支票兌換、貨幣兌換、自動櫃員機等)
  • 家庭辦公型業務
  • 出租或租賃業務
  • 出租單位少於5間、收入低於$100,000的旅館或精品酒店
  • 非營利業務
  • 房地產(除多重建案的建設或開發)
  • 未取得New Brunswick專業執照或認證的專業服務
  • 違反《移民及難民保護法》的業務(如移民投資方案或被動投資)
  • 在New Brunswick以外或遠程經營的業務
  • 少於12個月的季節性產品或服務
  • 推廣或銷售受控或非法藥品、處方藥或其製作工具
  • 推廣或銷售非法商品,例如盜版、假冒產品等
  • 損害提名計劃或政府聲譽的業務

基本要求

  • 年齡介乎22至55歲
  • EOI分數達65/100或以上
  • 扣除債務後淨資產最少$500,000 CAD,其中$300,000 CAD為流動資產
  • 繳付$100,000 CAD誠意按金,營運一年或登陸後三年內退還
  • 由PETL授權會計公司(如Grant Thornton LLPMDDMNP Ltd.)審核資產
  • 提交EOI前24個月內,進行最少5個工作日的探索性訪問
  • 完成加拿大等同2年大專教育的課程
  • 過去5年內擁有3年企業主經驗(佔股最少33.33%)或資深管理人職位並管理最少2名員工
  • 有意在New Brunswick永久居住

語言

被提名時最低需達CLB 5,並於過去2年內通過以下其中一項語言測驗:

投資要求

  • 持有最少33.33%股權
  • 在New Brunswick購買或創立企業
  • 投資最少$150,000 CAD(不包括個人開支如住宿、工資等)
  • 只接受與業務相關的支出:經營場地、設備、存貨、知識產權、專業服務、交通工具等
  • 若收購現有企業,該企業需由相同擁有人營運3年以上,並於過去3年有2年盈利,且員工條件不變
  • 業務須對省經濟有益,如:
    ◦ 以盈利為主要目的
    ◦ 提高出口製造/加工的附加值
    ◦ 推動研發
    ◦ 開發新產品/服務
    ◦ 傳統業務創新
    ◦ 技術開發或轉移
    ◦ 滿足本地或區域市場缺口

業務要求

  • 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不包括家人)創造最少1個全職職位
  • 獲工作許可後,在New Brunswick實際參與營運最少6個月
  • 遵守所有聯邦及省級就業、勞工及移民法律
  • 營運模式需為永久性,非項目式或季節性
  • 任何時間均需於New Brunswick設有營業場所
  • 遵守《商業表現協議》中的所有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