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本網站上的所有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法律建議。我們不對因使用這些資訊所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閱讀更多

技能移民

西北地區省

最低要求

適用於該省半熟練及熟練工人的熱門永久定居計劃

技術工人

身處Canada並持有當地僱主工作邀請的候選人

工作邀約
適用於TEER類別0、1、2或3的職業
工作經驗
過去 10 年內 1 年的工作經驗
工作許可
有效,不包括默認身份或恢復
語言
TEER類別0或1的職業須達CLB 7
TEER類別2或3的職業須達CLB 5
入門級 / 半技術工人

在Canada境內工作並具有半技術工作經驗及工作邀請的候選人

工作邀約
適用於TEER類別4或5的職業
工作中
持有效工作許可,在與工作邀請相同的職位上至少工作6個月
工作許可
有效,不包括默認身份或恢復
法語人士

具有工作經驗和與省有聯繫的法語候選人

工作邀約
Permanente at full-time na may sahod na mas mataas sa minimum
工作經驗
過去10年內1年,如在Northwest Territories工作則為6個月
教育
相當於加拿大高中的水平
語言
NCLC 5及CLB 4

符合最低要求並不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 申請人和雇主必須滿足招聘要求才能被提名。

申請流程

申請人與省政府及聯邦政府之間準備及審批申請的流程時間表

提名提交
步驟 1

申請人和雇主在符合所有要求時,創建 PNP 檔案並提交所需文件至 NTNP Online

提名決定
步驟 2

申請獲批後,申請人會收到省提名證書,用作支持向IRCC提交的PR申請,有效期最長6個月。
省政府審批需時10星期

提交申請
步驟 3

維持提名條件,將提名證書附加到PR申請,然後提交給IRCC。IRCC在15-19個月內審核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步驟 4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抵達或通過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有效期為12個月

工作許可在180天內到期的申請人,已向IRCC提交PR申請並保持提名條件,可能有資格從省政府獲得工作許可支持信以更新其工作許可。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定居資金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符合資格
雇主支持
在加拿大的職業
職位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雇主支持信
社區推薦信
工作邀約
居住區域
省提名
學習許可
工作許可
加拿大教育
LMIA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人在成為永久居民時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工作與學習

透過工簽續簽支持信合法地繼續工作

醫療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福利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贊助
贊助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基本要求

  •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特殊情況可以例外,但必須先向省政府查詢

教育

  • 外國學歷必須經學歷認證評估
  • 如果從事受規管職業,須持有省級監管機構要求嘅執業牌照或會員資格

工作經驗

  • 過去10年內至少有1年全職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 須為TEER category 0、1、2或3嘅永久全職職位,薪酬須達到、超過或同省內相同職業嘅工資中位數相若;如果無省級資料,就會參考Yukon、North Alberta、Alberta或Canada嘅資料

語言

如果工作邀請屬於NOC C,TEER category 0或1最低要求為CLB 7,TEER category 2或3最低要求為CLB 5,並須以過去2年內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僱主

  • 企業須由加拿大人或永久居民擁有
  • 企業須註冊為長期設立並持續營運嘅正式機構
  • 須喺省內連續營運至少1年
  • 完全遵守聯邦同省級有關僱傭、勞工同永久定居嘅法律及規例
  • 提供職位之前,證明已經為招聘加拿大人或永久居民作出足夠努力

基本要求

  •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特殊情況除外(必須諮詢省政府)
  • 已經為同一僱主工作最少6個月

教育

  • 海外學歷必須經 學歷認證評估 評估
  • 如果從事受監管職業,就要持有執業牌照或者省級監管機構會員資格

工作經驗

  • 過去10年內最少有1年全職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 TEER 4或5類別嘅永久全職工作,人工要同省內相同職業嘅工資中位數相若、達到或者高過該水平(如果冇省級資料,可以參考Yukon、North Alberta、Alberta或者Canada嘅資料)

語言

最低CLB 4,並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僱主

  • 由加拿大人或者永久居民擁有
  • 企業必須註冊為永久設立嘅機構
  • 喺該省連續經營最少1年
  • 完全遵守有關僱傭、勞工同永久定居嘅聯邦及省級法律同規例
  • 喺提供職位之前,證明已經充分努力招聘加拿大人或者永久居民

教育

  • 相等於加拿大高中程度
  • 外國學歷必須經學歷認證評估
  • 如果從事受規管職業,須持有省級監管機構要求嘅執業牌照或會員資格

工作經驗

  • 過去10年內至少有1年全職工作經驗,或
  • 如果喺Northwest Territories工作,至少有6個月全職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 任何職業都可以,但必須係永久全職職位,薪酬須達到、超過或同省內相同職業嘅最低工資相若;如果無省級資料,就會參考Yukon、North Alberta、Alberta或Canada嘅資料

語言

最低要求為NCLC 5同CLB 4,並須以過去2年內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2項作評估:

僱主

  • 企業須由加拿大人或永久居民擁有
  • 企業須註冊為長期設立並持續營運嘅正式機構
  • 須喺省內連續營運至少1年
  • 完全遵守聯邦同省級有關僱傭、勞工同永久定居嘅法律及規例
  • 提供職位之前,證明已經為招聘加拿大人或永久居民作出足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