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許可
臨時居民
一般資訊
熱門學習許可(Study Permit)課程及
在加拿大維持合法身分之要求
普通類別
希望在加拿大學習的所有年齡段的個人
停留期限及有效性
處理時間
學習期間工作
畢業後工作
基本要求
護照
錄取通知書
財務要求
離開加拿大的意圖
醫療要求
家庭成員要求
准入要求
17歲以下未成年人
希望在加拿大的小學或中學學習的17歲以下未成年人
停留期限及有效性
處理時間
學習許可豁免
基本要求
護照
錄取通知書
監護人
財務要求
離開加拿大的意圖
醫療要求
家庭成員要求
准入要求
學習許可要求豁免
學習許可不需要的常見情況
外國代表的家庭
幼兒園
未成年受扶養者
庇護家庭成員
遠程學習
工人或學生的未成年子女
短期計劃
短期培訓課程
符合所有最低要求並不保證會獲得學習許可。
雖非強制,但短期課程的學習許可可能讓國際學生在校外工作,並在轉讀更長課程時保持合法身分。
申請流程
申請審查過程總結以及如何在加拿大保持合法身份
財務要求
獲得錄取通知書
在錄取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帶有翻譯成績單,語言測試結果和求職信的入學申請。
生物識別數據收集
收到IRCC的請求,要求在簽證申請中心收集生物識別數據,以驗證身份和資格。
體檢
收到來自IRCC的請求,要求與指定醫生進行體檢,以提供健康狀況的證明。
決定
申請已獲批准,需提供護照以便IRCC附上簽證,準備前往加拿大。
進入加拿大
在入境口岸與CBSA進行簡短討論,討論個人信息和資格,並獲得學習許可。
學生直入計劃
語言評估
參加加拿大認可的語言評估並達到最低要求分數。
獲得錄取通知書
在錄取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帶有翻譯成績單,語言測試結果和求職信的入學申請。
獲得GIC證書
在指定金融機構存入10,000加元,將在加拿大學習期間連同利息一起退還。
生物識別數據收集
收到IRCC的請求,要求在簽證申請中心收集生物識別數據,以驗證身份和資格。
體檢
收到來自IRCC的請求,要求與指定醫生進行體檢,以提供健康狀況的證明。
決定
申請已獲批准,需提供護照以便IRCC附上簽證,準備前往加拿大。
進入加拿大
在入境口岸與CBSA進行簡短討論,討論個人信息和資格,並獲得學習許可。
如果學習許可(Study Permit)申請被拒,擔保投資證明(GIC)及學費將退還予申請人。
申請人須在現有授權的到期日或之前申請延期居留,以維持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
逾期居留可能導致執法行動,例如離境令、被判定為不得入境,或拒絕未來的簽證或許可。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福利
國際學生及其家庭成員在加拿大學習的共同優勢

國際資格
廣泛接受,學分和課程可以轉移到世界各地的其他學校

加速程序
在CAN+計劃下,加快處理下一位簽證申請人

畢業後工作許可
畢業後可憑畢業後工作許可證工作最長3年

工作與學習
在學期期間可獲准每週工作最多24小時

適合家庭
可為配偶,普通法伴侶或子女申請工作許可或學習許可

投資計劃
在某些省份可能符合省級投資計劃的資格

移民的優勢
符合資格和/或在聯邦或省級移民計劃中獲得額外分數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 根據學習許可證的條件,國際學生在學術課程期間每週最多可工作24小時,並在安排的學校假期期間全職工作。
- 學習許可證不是簽證,如果簽證已過期則無法用於入境。
- 畢業生在完成一個後中等教育課程後將獲得一次性的畢業後工作許可,課程持續時間等於其學習時長,最長為3年,具體取決於課程的資格和指定的機構。
- 如果配偶或同居伴侶陪同,他們可能有資格申請有效期與學習許可證相同的工作許可。
- 如果課程提前結束,學習許可證將在完成學業後90天失效,不管其到期日期為何。
移民不合資格條件
- 更改原始入境目的
- 曾犯下罪行,視罪名嚴重程度而定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有組織犯罪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違反加拿大利益或危害加拿大人民生命或安全的活動或組織
- 健康狀況對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構成危險,或可能對健康或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
- 無法或不願意支持自己及隨行家屬
- 過去五年內因虛假陳述被拒移民申請
- 因未遵守任何移民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基本要求
- 持有至少6個月有效期的護照
- 持有指定機構的錄取通知書
與母國的聯繫
有強烈聯繫返回母國,原因包括:
- 工作或學習
- 金融資產
- 家庭
資金證明
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必須證明擁有足夠的資金來覆蓋
- 學費
- 申請人和隨行家庭成員的生活費(如果有)
- 申請人和隨行家庭成員的旅行費用(如果有)
- 未成年學生必須由父母陪同,或有一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法定監護人(Custodian),該監護人將在未成年子女在加拿大學習期間負責照顧和支持,直到其18歲生日
- 陪同獲准工作或學習的父母(或無需許可即可工作/學習的父母)的未成年子女,在加拿大開始學習不需要學習許可
- 18歲生日後,除非簽證官要求,否則在加拿大學習的未成年人可選擇是否需要監護人
- 除非另有規定,外國公民在開始在加拿大學習之前必須獲得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 學習許可不是簽證,如果簽證已過期,不能憑此入境
- 如果課程提前結束,無論原定到期日為何,學習許可將在完成學業後的90天失效
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y)
- 改變最初的入境目的
- 曾犯罪(取決於判決的嚴重程度)
- 曾經、正在或將要參與有組織犯罪
- 曾經、正在或將要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違背加拿大利益或危害加拿大境內人員生命安全的活動或組織
- 患有危害公共衛生、公共安全或可能對醫療和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的健康狀況
- 無法或不願為自己及隨行家庭成員提供經濟支持
- 在過去5年內因虛假陳述(Misrepresentation)而被拒簽過
- 因未遵守任何移民法案或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基本要求
- 持有有效期至少6個月的護照
- 持有指定學習機構(DLI)的錄取通知書(Letter of Acceptance),除非是陪同獲准工作或學習的父母
與原籍國的聯繫
因以下原因與原籍國保持緊密聯繫,確信會按期返回:
- 工作或學習
- 金融資產
- 家庭
資金證明
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必須證明有足夠的資金支付:
- 學費
- 申請人及隨行家庭成員(如有)的生活費
- 申請人及隨行家庭成員(如有)的旅行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