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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移民

薩斯喀徹溫

最低要求

針對畢業國際學生,半技術和技術工人的受歡迎移民計劃

國際學生

在SK畢業並獲得與所讀專業相關工作邀請的國際畢業生

畢業
在薩斯喀徹溫完成1年專上教育課程
工作邀約
屬於TEER類別0、1、2或3的優先職業,與所讀專業相關,並且通常要求專上教育
工作經驗
在薩斯喀徹溫至少有6個月(780小時)相關工作經驗,包括就讀期間取得的經驗。
工作許可
持有有效的畢業後工作許可
語言
TEER 類別 4 或 5 的 CLB 4
緊缺職業

在加拿大境外、具備優先職業工作經驗的候選人

教育
相當於加拿大的1 年中學後教育
工作經驗
過去10年內在TEER類別0、1、2或3的高技術職業中有1年經驗,並與所讀專業及擬從事職業相關,包括就讀期間的帶薪實習經驗
語言
CLB 4
EOI 個人檔案
達到或超過 60 / 110 分
工作邀請

在加拿大境外具有工作經驗並獲得當地雇主工作邀約的候選人

工作經驗
過去10年內有與擬從事職業相關的1年經驗,包括就讀期間取得的工作經驗,並且
如持PGWP或SOWP工作,須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至少6個月。
工作邀約
TEER類別0、1、2、3或指定技工職業的永久全職職位
語言
CLB 4
EOI 個人檔案
達到或超過 60 / 110 分
持工作許可的技術工人

擁有有效工作許可和本地雇主工作邀約的候選人

工作經驗
持有效工作許可為發出工作邀請的同一僱主工作6個月,包括就讀期間的帶薪實習經驗
工作邀約
如持CUAET、LMIA或Mobilité Francophone工作許可,可從事任何職業的永久全職工作,或
其他情況下須為TEER 0、1、2、3職業或指定技工職業
工作許可
有效期至少 6 個月
語言
CLB 4
農業人才

在省內農業部門有經驗或曾工作

工作經驗
過去3年內有1年經驗,或為發出工作邀請的同一僱主工作6個月
工作邀約
農業部門的全職永久職位
教育
相當於加拿大高中的水平
工作許可
根據季節性農業工人、國際經驗或臨時外國工人計劃簽發
語言
CLB 4
醫療人才

在省內具有健康行業經驗或曾工作

工作經驗
過去5年內有1年經驗,或為發出工作邀請的同一僱主工作6個月。
工作邀約
健康行業的全職永久職位
畢業
相當於 2 年的中學後課程
執業許可證
能夠取得在薩斯喀徹溫執業所需的牌照
語言
CLB 5
科技人才

正在科技或創新領域工作或擁有相關經驗,並獲得該領域工作邀請的候選人

教育
相當於加拿大的學士學位
工作邀約
科技或創新領域的全職永久職位
工作經驗
目前在與工作邀請相同的職位全職工作至少6個月,或過去5年內有1年經驗,包括就讀期間的帶薪實習經驗
SK以外:過去5年內有1年工作經驗
語言
CLB 5 或雇主指定的語言要求
執業許可證
能夠取得在薩斯喀徹溫執業所需的牌照

達到最低要求並不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請參閱申請流程。候選人可能同時符合多個計劃的資格。

申請流程

申請人與省政府及聯邦政府之間準備及審核申請的流程時間線

職位獲批
步驟 1

符合企業資格標準的僱主向省政府提交職位批准申請,以聘用外國工人只限僱主

提交個人檔案
步驟 2

在OASIS建立意向表達資料。系統根據所提供的資料進行評分及排名。 資料有效期為12個月

省提名邀請
步驟 3

根據分配配額,池中得分最高的 EOI 候選人將被邀請提交提名申請。
在 60 天內提交申請

提名決定
步驟 4

獲批後,申請人將獲得Nomination Certificate,用於支持向IRCC提交的永久居民申請,有效期最長6個月。
省政府審核時間為37週。

提交申請
步驟 5

維持提名條件,將提名證書附加到PR申請,然後提交給IRCC。IRCC在15-19個月內審核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步驟 6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抵達或通過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有效期為12個月

工作許可在180天內到期的申請人,已向IRCC提交PR申請並保持提名條件,可能有資格從省政府獲得工作許可支持信以更新其工作許可。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背景要素
定居資金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符合資格
雇主支持
在加拿大的職業
職位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雇主支持信
社區推薦信
工作邀約
居住區域
省提名
學習許可
工作許可
加拿大教育
目前職位
評分因素
教育及培訓
0%
工作經驗
0%
語言
0%
年齡
0%
適應性
0%

* 適應能力通常包括但不限於與該省的聯繫(教育、省內親屬、工作經驗)。
* 為方便展示,數字可能經過四捨五入;最準確的資料請參閱聯邦或省政府網站。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人在成為永久居民時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工作與學習

透過工簽續簽支持信合法地繼續工作

醫療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福利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贊助
贊助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永久定居申請不符合資格嘅情況

  • 有正在處理嘅難民申請
  • 喺申請時無法提供所需文件
  • 無法證明有意喺薩斯喀徹溫居住同工作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 未完成課程嘅國際學生
  • 喺薩斯喀徹溫以外地區讀書嘅國際學生
  • 持有根據其配偶工作許可簽發嘅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

基本要求

  • 持有有效嘅畢業後工作許可
  • 職業唔可以列入不符合資格職業名單

教育

  • 喺薩斯喀徹溫認可嘅教育機構畢業,並取得專上教育學位、文憑或證書

工作經驗

  • 喺薩斯喀徹溫有至少6個月(780小時)同所讀專業相關嘅工作經驗,包括持學習許可讀書期間取得嘅經驗,或者畢業後持畢業後工作許可取得嘅經驗

工作邀請

  • 由薩斯喀徹溫獲批准嘅僱主提供TEER 0、1、2、3類別或者指定技工行業職業嘅永久全職工作
  • 同所讀專業相關
  • 職位要求專上教育
  • 僱主須持有由省政府簽發嘅SINP職位批准信,證明已預先獲准聘請外國工人

語言

最低CLB 4(部分僱主或監管機構可能要求更高水平),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不符合資格嘅職業

不符合資格嘅企業同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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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定居申請不符合資格嘅情況

  • 有正在處理嘅難民申請
  • 喺申請時無法提供所需文件
  • 無法證明有意喺Saskatchewan居住同工作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 持有根據其配偶工作許可簽發嘅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

基本要求

  • 居住喺Canada境外,或者喺Canada擁有合法身份
  • EOI檔案達到或超過60/110分
  • 喺酒店、住宿及餐飲服務行業工作嘅申請人,或者醫療衞生專業人員,必須經專為該職業設立嘅特定計劃申請
  • 職業唔可以列入不符合資格職業名單
  • 抵達Canada後須有安居計劃

教育

工作經驗

  • 過去10年內喺TEER 0、1、2、3類別嘅優先職業至少有1年工作經驗
  • 包括持學習許可讀書期間取得嘅實習或合作教育工作經驗
  • 職業唔可以列入不符合資格職業名單
  • 須同修讀範疇及主要職業相關

工作邀請

  • TEER 0、1、2、3類別或指定技術工種職業嘅永久全職工作,並提供相若水平嘅工資
  • 僱主須持有由省政府簽發嘅SINP職位批准信,證明已預先獲准聘請外國工人

語言

最低CLB 4(部分僱主或監管機構可能要求更高水平),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安居資金

須提供資金證明,以支持本人同家庭成員喺抵達後適應期間嘅生活,金額根據低收入界線 (Low Income Cut-Off)同家庭人數而定:

家庭規模所需資金(CAD)
1$15,263
2$19,001
3$23,360
4$28,362
5$32,168
6$36,280
7$40,392
If more than 7 people, for each additional family member$4,112

不符合資格嘅 職業

不符合資格嘅企業同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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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定居申請不符合資格嘅情況

  • 有正在處理嘅難民申請
  • 喺申請時無法提供所需文件
  • 無法證明有意喺薩斯喀徹溫居住同工作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 持有根據其配偶工作許可簽發嘅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
  • 醫療保健職業必須經Health Talent或Student類別申請
  • 運輸貨車司機(NOC 73300)必須經Skilled Worker類別申請
  • 從事NOC Broad Occupational Category 3醫療保健職業嘅申請人必須經Health Talent Pathway或Student Category申請

基本要求

  • EOI檔案達到或超過60/110分
  • 職業唔可以列入不符合資格職業名單

工作經驗

  • 過去10年內至少有1年相關工作經驗,並且
  • 如果持有畢業後工作許可或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目前須為同一僱主工作至少6個月
  • 包括持學習許可讀書期間取得嘅實習或合作教育實習經驗

工作邀請

  • TEER 0、1、2、3類別或指定技工行業職業嘅永久全職工作,並提供相若水平嘅工資
  • 僱主須持有由省政府簽發嘅SINP職位批准信,證明已預先獲准聘請外國工人

語言

最低CLB 4(部分僱主或監管機構可能要求更高水平),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不符合資格嘅職業

不符合資格嘅企業同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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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定居不合資格情況

  • 正在辦理工作許可續期或恢復合法身份
  • 身處 Canada,但冇合法居留身份
  • 喺 Canada 有尚未解決嘅難民或人道理由申請
  • 喺 Canada 境內或境外受到遣返令約束

基本要求

  • 持有有效嘅工作許可或學習許可
  • 簽署申請人、僱主同省政府之間嘅三方協議

工作經驗

  • 過去10年內至少有6個月同 Job offer 相關嘅工作經驗

教育

Job offer

  • TEER 類別4或5職業嘅永久全職職位(每星期35小時或以上),薪酬須達到或高於該地區同一職業嘅工資中位數

語言

最低 CLB 4,並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僱主

  • 企業必須喺省政府註冊
  • 喺 Yukon 經營至少1年;如果係非牟利機構,就需要至少3年
  • 證明已經充分努力招聘 Canadian 或 Permanent Residents
  • 企業必須由 Canadian 或 Permanent Resident 經營,並完全遵守省級商業相關法律同規例
  • 制定安置同員工留任計劃,協助潛在員工長期留喺該省

永久定居申請不符合資格嘅情況

  • 目前有進行中嘅難民申請
  • 申請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
  • 未能證明有意喺薩斯喀徹溫居住同工作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提供失實資料
  • 持有根據配偶工作許可而簽發嘅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

工作經驗

  • 過去3年內有1年工作經驗,或
  • 喺薩斯喀徹溫提供職位嘅同一僱主工作6個月

Job offer

  • 符合資格嘅農業職業中嘅永久全職職位
  • 持有SINP Job Approval Letter,即由省政府向僱主簽發、預先批准聘請外國工人嘅授權文件

教育

語言

最低CLB 4(部分僱主或監管機構可能要求更高水平),並須以過去2年內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符合資格嘅職業

不包括嘅 職業

不包括嘅業務同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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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定居申請不符合資格嘅情況

  • 有正在處理嘅難民申請
  • 喺申請時無法提供所需文件
  • 無法證明有意喺薩斯喀徹溫居住同工作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定居申請中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 持有根據其配偶工作許可簽發嘅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

工作經驗

  • 過去5年內有1年工作經驗,或者
  • 喺薩斯喀徹溫提供該職位嘅同一僱主度工作6個月

Job offer

  • 薩斯喀徹溫醫療衛生行業嘅永久全職職位

教育

  • 學士學位,或者
  • 要求至少完成2年專上教育嘅研究生證書或文憑
  • 如有要求,須持有專業認證、執業牌照同/或相關監管機構嘅有效會員資格

語言

最低CLB 5(部分僱主或監管機構可能要求更高水平),須以過去2年內完成嘅以下5項語言能力考試其中1項作評估:

醫療衛生專業

永久居留不符合資格嘅情況

  • 目前有進行中嘅難民申請
  • 申請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
  • 未能證明有意喺沙省居住同工作
  • 申請人或代表喺永久居留申請中故意作出失實陳述
  • 持有基於配偶工作許可而簽發嘅配偶開放式工作許可

教育

工作經驗

  • 目前喺沙省為工作邀請中同一僱主工作至少6個月(780小時),並屬全職工作(每星期30小時或以上)
  • 工作經驗毋須連續
  • 包括持學習許可就讀期間取得嘅實習或合作教育工作經驗
  • 身處沙省以外或目前冇工作嘅申請人:過去5年內須有1年科技及創新職業相關經驗
  • 合資格嘅科技及創新職業:

工作邀請

  • 由目前僱主提供科技及創新職業嘅永久全職工作邀請
  • 須持有SINP工作批准信(SINP Job Approval Letter),即由省政府向僱主簽發、用作聘請外國工人嘅預先批准文件

語言

最低CLB 5或符合僱主指定嘅語言要求,並以過去2年內應考嘅以下語言能力測試其中一項作評估:

不合資格嘅企業及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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