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移民
马尼托巴
最低要求
省内已毕业的国际学生、企业家和农业投资者的热门商业移民项目
企业家
经验丰富的企业家希望在曼尼托巴投资和定居
企业管理经验
教育
语言
所有权
投资
净资产
考察访问
就业机会创造
国际学生企业家
最近在曼尼托巴毕业的学生希望开始创业并在该省定居
企业管理经验
毕业
工作许可
语言
所有权
年龄
农场投资者
经验丰富的农业投资者希望在曼尼托巴投资一个农场
企业管理经验
净资产
投资
诚意押金
考察访问
达到最低要求并不保证申请人会收到邀请。请参考申请流程。 申请人必须履行商业绩效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才能获得省提名。
申请流程
投资、筛选、审查及提交省提名的整个时间线(申请人、 省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
国际学生企业家
省提名
收到提交商业概念和参加面试的邀请。如果面试不成功,请在2个月后重新提交。在90天内提交申请
决定
申请获批后,投资者与省签署商业绩效协议,承诺履行所有要求。省在4个月内审查
企业设立
履行与省签署的商业绩效协议中商定的所有商业计划承诺,为期6个月。6个月的业务运营
提名决定
履行所有承诺后,申请人将获得提名证书,以支持向IRCC申请永久居留。IRCC在15 - 19个月内审核
获取PR身份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在登陆或在IRCC门户网站确认后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确认在12个月内有效
企业家
考察访问
进行为期至少5天的省内考察,以研究和探索农业投资机会。
可选
省提名
根据分配配额,池中EOI评分最高的候选人将被邀请提交投资申请。
在120天内提交申请
投资决定
申请获批后,投资者与省签署商业绩效协议,承诺履行所有要求。在60天内签署协议
工作许可
该省为申请人提供支持信,以完成其商业投资的工作许可证申请。信件有效期3个月
企业设立
抵达后,实施商业计划,并在6个月后提交进度报告,20个月后提交最终报告。20个月的业务运营
提名决定
履行所有承诺后,申请人将获得提名证书,以支持向IRCC申请永久居留。IRCC在15 - 19个月内审核
获取PR身份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在登陆或在IRCC门户网站确认后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确认在12个月内有效
农场投资者
考察访问
进行为期至少5天的省内考察,以研究和探索农业投资机会。
必需
面试
适合且能为萨斯喀彻温省带来长期经济效益的投资将被邀请参加面试。
省提名
具备农业专业知识、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申请人在面试后将收到申请邀请。在120天内提交申请
决定
申请获批后,投资者签署存款协议并向省存入善意现金。 省在4个月内审查
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交永久居留申请。省将直接将提名证书发送给IRCC。IRCC在15 - 19个月内审核
获取PR身份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在登陆或在IRCC门户网站确认后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确认在12个月内有效
存款退还
履行存款协议的要求后,存款将全额退还且无利息。2年农场经营
如果工作许可将在30天内到期,省可能会发出工作许可延期的支持信。
申请邀请并不保证申请会被批准,也不保证申请人会获得提名证书或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
成功因素
影响决策的重要因素
背景要素
评分因素
* 适应性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与省份的联系(教育,省内亲属,工作经验)以及配偶者的背景(教育,语言,工作经验)。
* 数据可能会为展示目的而四舍五入,请参阅联邦或省政府网站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权利
成为永久居民时,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属享有的福利

家庭友好型
移民申请包括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与学习
在商业移民计划下运营业务的合法身份

医疗
与加拿大相同水平的高质量现代公共医疗

教育
根据教育水平对儿童的免费或低学费

好处
与加拿大相同水平的社会福利

行动权
永久居民身份可以在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

赞助
条件满足时能够担保亲属

入籍
如果满足居住条件,能够获得公民身份
具体要求
申请人应注意的重要要求
移民不合格资格
- 受到离境令(Removal Order)约束
- 被列为加拿大禁止入境(Inadmissible)
- 在加拿大非法居住
- 未经授权工作
- 有未解决的难民申请或人道主义及同情申请
基本要求
- 在曼尼托巴省拥有2年的大专学历,但在完成项目的第一年后即可提交商业概念与兴趣指南表格
- 在提交意向书(EOI)时持有有效的毕业后工作许可(PGWP)
- 如果在毕业后提交商业计划书,必须在曼尼托巴省连续居住
- 证明在获得提名后有在曼尼托巴省永久居住的意图
- 年龄在21至35岁之间
- 为确保拟议业务的资金来源,在收到申请建议信(LAA)后,净资产必须由MPNP批准的服务提供商(Grant Thornton 或 MNP)进行评估
- 在曼尼托巴省作为高级业务经理全职经营企业满6个月
- 注册并参加由省政府举办的ISEP信息说明会
语言
最低CLB 7,需在过去2年内通过以下4种语言能力测试之一进行评估:
业务要求
- 履行商业绩效协议(Business Performance Agreement)中规定的所有条款
- 按要求向MPNP提供定期进度报告
- MPNP商业移民官员将监控企业建立活动至少6个月,以核实ISEP-BPA的条款和条件
安家资金
根据低收入截止线(LICO)、居住区域和家庭规模,提供资金证明以支持您和您的家人在抵达后的适应期内的生活:
| 家庭规模 | 所需资金 (CAD) |
|---|---|
| 1 | $15,263 |
| 2 | $19,001 |
| 3 | $23,360 |
| 4 | $28,362 |
| 5 | $32,168 |
| 6 | $36,280 |
| 7 | $40,392 |
| If more than 7 people, for each additional family member | $4,112 |
移民資格不符
- 未滿 18 歲
- 有未解決的難民或人道主義與恩恤申請
- 收到驅逐令或已向聯邦提出上訴
- 非法居住在加拿大
- 目前居住在加拿大並參與住家護理員計劃
- 在另一省份工作和生活
- 申請人及/或配偶在任何省份或聯邦有另一份活躍的移民申請
- 配偶或同居伴侶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在過去 12 個月內曾被 MPNP 拒絕
- 無法解決先前 MPNP 拒絕的原因
- 在過去 24 個月內因欺詐/隱瞞/虛假陳述或文件不可信而被拒絕
- 打算通過企業家類別建立初級農業生產經營
不合資格業務清單
- 擬議的業務必須為馬尼托巴省帶來顯著的經濟利益。以下業務活動被視為不合資格:
- 主要目的為獲取被動收入(如租金、利息、股息或資本收益)而經營的業務,包括法規 S87(6)(a) 中定義的禁止業務
- 法規 S 87(9) 中定義的與移民相關的投資計劃
- 在本協議日期之前的 7 年內由另一位 PNP 提名人建立或購買的業務
- 被計劃視為不合資格的業務
- 包含股份贖回或回購選項的業務
- 家庭式業務
- 房地產投資
- 所有租賃或出租業務,包括車輛租賃或出租業務
- 未擁有及/或管理自己的調度、裝載和倉儲設施的自僱卡車司機/業主運營商
- 發薪日貸款 (Pay-day lending)、支票兌現或貨幣兌換業務
- 提供金融中介或貨幣市場產品或服務的業務,包括抵押貸款經紀
- 過境進出口業務
- 物業管理
- 民宿 (Bed and Breakfasts)
- 自動櫃員機業務
- 彩票亭
- 計程車或豪華轎車執照
- 農場業務,包括休閒農場
- 提供自僱專業服務的業務,如代表、諮詢、經紀、會計、搬運、貿易服務等
- 任何可能損害提名計劃或馬尼托巴省政府聲譽的業務
基本要求
- 在過去 5 年內擁有 3 年作為企業主或高級企業經理的工作經驗
- 扣除債務後的淨資產為 $500,000 CAD,包括申請人及申請人配偶擁有的所有資產
- 受邀後必須由 MPNP 批准的服務提供商(Grant Thornton 或 MNP)進行評估
- 擁有相當於加拿大高中的學歷
語言
最低 CLB 5,需通過過去 2 年內的 4 種語言能力測試之一進行評估:
投資要求
- 取決於投資地區
◦ 如果位於溫尼伯大都會地區,需投資 $250,000 CAD
◦ 如果位於馬尼托巴省其他地區,需投資 $150,000 CAD - 除非總投資超過 $1,000,000,否則需擁有 33.33% 的所有權
- 在抵達後 14 個月內購買或建立業務
- 現金營運資金將不被視為投資,除非用於投資初始庫存,建立業務時最多限制為 6 個月,購買新業務時最多限制為 3 個月
- 除非必要,否則購買車輛不被視為投資;如果符合資格,價值限制為最高 $30,000 或車輛總價值,以較低者為準。
- 除非必要,否則房地產不被視為投資;如果符合資格,合資格投資限制為 $75,000 或總購買價格,以較低者為準。
- 運營費用將被考慮最多 3 個月,這些費用是在正常運營中產生的以產生收入
- 個人財產、房地產或個人車輛不被視為合資格投資
業務要求
- 根據省政府要求提供定期進度報告和最終報告(運營 20 個月後)
- 在提交最終報告之前至少運營業務 6 個月
- 在必要的時間段內繼續擁有、管理並為業務提供財務支持
- 證明業務運營的主要目的是產生利潤
- 在省內的業務地點積極運營和管理業務活動
- 在抵達日期後至少 80% 的時間內居住在距離馬尼托巴省業務 100 公里以內
- 完全遵守聯邦和省級在就業、勞工、移民方面的法律法規
- 如果建立新業務,在提交最終報告之前至少 6 個月內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創造 1 個永久全職職位或同等職位,不包括家庭成員
- 如果購買業務,在提交最終報告之前至少 6 個月內維持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現有員工數量,不包括家庭成員
移民资格不合格
- 受驱逐令影响
- 不允许进入加拿大
- 有未解决的难民或人道主义和同情申请
- 非法居住在加拿大
- 与其他省或联邦有活动的移民申请
- 在过去12个月内被MPNP拒绝的PNP流或农场投资流
- 在过去24个月内因欺诈/隐瞒/虚假陈述或文件不够可靠而被拒绝的PNP流或农场投资流
- 提名资格不合格
不符合该计划的资格标准
- 在意向指引和申请过程中虚假陈述和/或欺诈
- 被其他省或联邦移民计划拒绝,并适用于MPNP
- 在其他省有近亲和/或子女
- 无法证明收入的合法性
- 无法证明经营预期业务的相关资源和技能
移民资格不合格
- 申请人或任何受抚养家庭成员(无论是否随行)有严重的健康状况
- 申请人或任何受抚养家庭成员(无论是否随行)超过18岁有犯罪记录
- 申请人有影响任何家庭成员的未解决的监护权或子女抚养费纠纷
基本要求
- 过去5年内作为农场主有3年农场经营经验
- 在农业生产方面有成功经验
- 净资产为350,000加元,包括申请人和申请人配偶在扣除债务后的所有资产
- 至少进行5天的曼尼托巴农场业务研究访问
- 支付75,000加元的诚意金存款,在履行存款协议的所有条款后2年内可退还
投资要求
- 在曼尼托巴的有形资产中至少投资300,000加元
- 拥有农场33.33%的所有权,除非总投资超过1,000,000加元
- 投资条款不应包含赎回选项
- 个人物品和机动车辆不被视为合格投资
- 对农场进行被动投资以获取被动投资收入不被视为合格投资
业务要求
- 每天住在曼尼托巴的农场
- 积极参与经济可行的主要农业生产,并且不停止生产
- 不将农场土地出租给他人
- 不使用第三方或农场经理来每日积极管理农场运营
- 不只是为了土地增值而购买农场
- 为曼尼托巴农村的农场业务活动增加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