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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移民

薩斯喀徹溫省

最低要求

該省為國際畢業生、企業家和農業投資者設立的熱門商業移民計劃

國際畢業企業家

剛從薩斯喀徹溫省畢業的學生希望創辦業務並在該省定居

畢業
在薩斯喀徹溫省完成了2 年的大學後課程
畢業後工作許可
畢業後簽發,在提交 EOI 檔案時至少有效 24 個月
年齡
至少 21 歲
語言
CLB 7
居住區域
在薩斯喀徹溫省生活和工作
所有權
至少擁有 33.33% 的所有權
活躍經營
積極和持續參與業務的日常管理
業務收入
根據員工數量達到最低所需收入
企業家

有經驗的企業家希望在薩斯喀徹溫省投資並定居

淨資產
$500,000 扣除債務後
投資
$300,000 如果位於薩斯卡通/里賈納,或
$200,000 在其他地區
工作經驗
過去 10 年中有 3 年 相關業務管理或創業經驗
所有權
至少擁有 1/3 的所有權,除非總投資超過 $1,000,000
投資類型
在薩斯喀徹溫省購買、建立或投資一項業務
創造就業
2 個全職職位(不包括家庭成員),如果在薩斯卡通或里賈納建立業務
考察訪問
至少訪問該省 5 天
語言
CLB 5
年輕農場主

40 歲以下的有經驗的農業投資者希望在薩斯喀徹溫省的農場投資

淨資產
$300,000 扣除債務後
誠意金
$75,000 在經營業務 2 年後可退還
投資
$500,000
商業管理經驗
3 年 擁有和經營農場
農場建立
根據資訊、指南和省份的支持(抵達後)
考察訪問
至少訪問該省 10 天
年齡
40 歲以下
配偶或普通法伴侶
基於教育和工作經驗擁有可銷售的就業技能
常規農場主

有經驗的農業投資者希望在曼尼托巴省的農場投資

淨資產
$500,000 扣除債務後
誠意金
$75,000 在經營業務 2 年後可退還
投資
$500,000
商業管理經驗
3 年 擁有和經營農場
農場建立
根據資訊、指南和省份的支持(抵達後)
考察訪問
至少訪問該省 10 天
EOI 個人檔案
達到或超過 55 / 100 分

符合最低要求不能保證申請人會收到邀請。請參考申請流程。
申請人必須履行商業績效協議中規定的所有條款,方可獲得省提名。

申請流程

投資、篩選、審查和提交省提名的流程時間表
申請人與省政府和聯邦政府之間

國際畢業企業家
提交個人檔案
Stage 1

當符合條件時,在 OASIS 上建立興趣表達檔案。該檔案將根據提供的信息進行評分和排名。檔案有效期為 12 個月

省提名邀請
Stage 2

根據分配配額,池中 EOI 分數最高的候選人將被邀請提交投資申請。
在 30 天內提交申請

決定
Stage 3

申請獲批,投資者與省簽署商業績效協議,承諾履行所有要求。省在 4 個月內審查

業務建立
Stage 4

履行與省在商業績效協議中商定的業務計劃的所有承諾,為期 12 個月。12 個月的業務運營

提名決定
Stage 5

履行所有承諾後,申請人將收到提名證書,以支持向 IRCC 提交的永久居留申請。
IRCC 審查需 15 - 19 個月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Stage 6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登陸或確認 IRCC 門戶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在 12 個月內有效

企業家
提交個人檔案
Stage 1

當符合條件時,在 OASIS 上建立興趣表達檔案。該檔案將根據提供的信息進行評分和排名。檔案有效期為 12 個月

省提名邀請
Stage 2

根據分配配額,池中 EOI 分數最高的候選人將被邀請提交投資申請。
在 180 天內提交申請

面試
Stage 3

申請人被邀請與省政府官員進行面談,討論申請、商業提案和投資條款。

投資決策
Stage 4

申請獲批,投資者與省簽署商業績效協議,承諾履行所有要求。省在 12 周內審查

工作許可
Stage 5

省為申請人提供支持信以完成商業投資的工作許可申請。在 3 個月內提交申請

業務建立
Stage 6

履行與省在商業績效協議中商定的業務計劃的所有承諾,為期 12 個月。12 個月的業務運營

提名決定
Stage 7

履行所有承諾後,申請人將收到提名證書,以支持向 IRCC 提交的永久居留申請。
IRCC 審查需 15 - 19 個月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Stage 8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登陸或確認 IRCC 門戶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在 12 個月內有效

農場擁有者
考察訪問
Stage 1

進行為期至少 5 天的探訪,研究和探索農業投資機會。
強制性

提交個人檔案
Stage 2

在滿足最低要求時,將包括農場建立計劃在內的申請提交至 移民服務部

淨資產驗證
Stage 3

申請完成,申請人需具備個人淨資產 c
在 12 個月內提交報告

面試
Stage 4

適合且能為薩斯喀徹溫省帶來長期經濟效益的投資將被邀請進行面試。

決定
Stage 5

申請獲批,投資者與省簽署商業績效協議並支付押金。省在 12 周內審查

提交申請
Stage 6

申請人提交永久居留申請。省將直接向 IRCC 發送提名證書。
IRCC 審查需 15 - 19 個月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Stage 7

申請獲批,申請人在登陸或確認 IRCC 門戶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確認在 12 個月內有效

釋放存款
Stage 8

履行商業績效協議要求後,押金將全額退還並支付利息。6 個月的業務運營

如果工作許可證將在 30 天 內到期,省可能會發出支持信以延長工作許可證。
申請邀請不能保證申請會被批准,申請人會被頒發提名證書或授予永久居民身份。

成功因素

關鍵因素影響決策

背景要素
定居資金
淨資產
年齡
語言
法語
加拿大工作經驗
教育
工作經驗
管理經驗
符合資格
居住區域
僱主的信函
在加拿大的職業
流動資產
加拿大的實地研究
社區推薦信
農場經驗
工作邀約
投資價值
商業提案
加拿大教育
投資地區
居住區域
考察訪問
評分因素

企業家

年齡
0%
考察訪問
0%
語言
0%
教育
0%
總資產
0%
企業經驗
0%
商業計劃
0%

國際畢業生企業家

年齡
0%
語言
0%
教育
0%
經濟效益
0%
適應性
0%

適應性通常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和配偶的背景(教育、語言、工作經驗)。經濟利益包括投資行業和地區。
企業經驗包括所有權和管理經驗、業務收入和行業。
數字可能會四捨五入以便展示,請參考聯邦或省政府網站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

權利

申請人及其隨行家人在成為永久居民時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適合家庭

移民申請包括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

工作與學習
工作與學習

在商業移民計劃下經營業務的合法身份

醫療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教育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福利
福利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贊助
贊助

如符合條件,可贊助親屬

入籍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注意的重要要求

移民資格不符

  • 有未解決的難民申請
  • 非法居住於其居住國或加拿大
  • 收到 IRCC 或 CBSA 簽發的遣返令
  • 被禁止入境加拿大

如果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何情況,可能會被拒絕

  • 申請人或任何受扶養的家庭成員(無論是否隨行)有嚴重的健康問題或犯罪記錄
  • 涉及未解決的監護權或子女撫養費糾紛
  • 在移民申請中故意提供虛假信息
  • 無法證明有意願永久居住和工作於薩斯喀徹溫省
  • 在過去24個月內被 SINP 拒絕

不合資格業務清單

  • 批發貿易業務,商品在加拿大或國際上購買後,未經改造直接轉售
  • 位於尚未完成/運營的多業務零售公寓/地點/項目或商業孵化器中的業務,並/或依賴於 SINP 企業家的投資或業務運營以完成、開發或持續運營項目
  • 先前由朋友、親戚或家庭成員擁有或運營的業務
  • 先前由 SINP 企業家或移民畢業企業家申請人擁有的業務
  • 主要農業/農場運營
  • 物業出租、投資和租賃活動
  • 任何類型的投幣經營業務
  • 提供專業建議的諮詢服務或業務
  • 商品和/或服務的轉售
  • 在線/電子商務業務(除非該服務/產品對加拿大市場是全新的且倉庫位於薩斯喀徹溫省)
  • 房地產建設/經紀/翻新/開發,保險經紀或業務經紀,且你不持有產品的實物
  • 需要執照或認證的專業服務或自僱業務(除非該執照或認證是在學習後獲得)
  • 長途貨運卡車運輸
  • 發薪日貸款、兌現支票、貨幣兌換和自動提款機
  • 合作社
  • 主要目的是產生被動投資收入的業務
  • 任何可能損害 SINP 提名計劃或新斯科舍省政府聲譽的業務

基本要求

  • 年齡在 21 歲或以上
  • 完成薩斯喀徹溫省的 2 年制大專課程
  • 持有有效期至少 24 個月的畢業後工作許可
  • 在學術計劃期間居住於薩斯喀徹溫省

語言

最低要求為 CLB 7,需於過去兩年內通過以下五項語言測試中的任一項:

投資要求

  • 投資必須直接來自個人淨資產,或來自加拿大認可的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或天使投資公司
  • 不合資格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來自合作夥伴或第三方的禮物、捐款、貸款或不合資格的金融機構提供的補助金

業務要求

  • 在收到申請邀請後提交業務建立計劃
  • 至少持有業務 1/3 的所有權,可與其他申請人合作
  • 按照商業績效協議的約定建立或購買業務
  • 持有效工作許可直接參與業務的日常管理
  • 展示對業務建立計劃的深入了解
  • 證明業務運營的主要目的是通過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獲利,而非被動收入
  • 在實施業務計劃期間,商業績效協議不能被更改或修改
  • 在請求提名之前,業務需運營至少 12 個月
  • 居住在距業務 50 公里範圍內
  • 在運營 1 年後達到最低收入要求

移民資格不符

  • 有未解決的難民申請
  • 非法居住於其居住國或加拿大
  • 收到 IRCC 或 CBSA 簽發的遣返令
  • 被禁止入境加拿大

如果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何情況,可能會被拒絕

  • 申請人或任何受扶養的家庭成員(無論是否隨行)有嚴重的健康問題或犯罪記錄
  • 涉及未解決的監護權或子女撫養費糾紛
  • 在移民申請中故意提供虛假信息
  • 無法證明有意願永久居住和工作於薩斯喀徹溫省
  • 在過去24個月內被 SINP 拒絕

不合資格業務清單

  • 物業租賃、投資和租賃活動
  • 房地產建設/開發/經紀、保險經紀或業務經紀
  • 位於尚未完成/運營的多業務零售公寓/地點/項目或商業孵化器中的業務,並/或依賴於 SINP 企業家的投資或業務運營以完成、開發或持續運營項目
  • 需要執照或認證的專業服務或自僱業務
  • 發薪日貸款、兌現支票、貨幣兌換和自動提款機
  • 信用合作社
  • 家庭式企業,包括民宿和寄宿屋
  • 合作社
  • 主要目的是產生被動投資收入的業務
  • 批發分銷業務
  • 景觀設計業務
  • 季節性業務
  • 家電及家居裝飾零售業務

基本要求

  • 進行至少5個工作日的薩斯喀徹溫省探索訪問
  • 在過去10年中,至少有3年的相關業務管理或創業經驗
  • 淨資產達到500,000 CAD,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擁有的所有資產(扣除債務後)
  • 在收到邀請後,由 SINP 批准的財務驗證機構(如 KPMGMNP Ltd.)進行評估
  • 如果從2015年前的SINP企業家手中購買企業,該企業必須自獲得永久居留權或退還誠信保證金起,已經運營至少5年,並在最近3年中有2年盈利
  • 申請人及其家人必須居住在距其薩斯喀徹溫省企業50公里範圍內
  • 在SINP要求的90天內參加面試

語言

最低要求為 CLB 5,需於過去兩年內通過以下五項語言測試中的任一項:

投資要求

  • 根據投資地區不同:
    â—‹ 若位於里賈納或薩斯卡通,需投資300,000 CAD
    â—‹ 若位於薩斯喀徹溫省其他地區,需投資200,000 CAD
  • 投資的資格認定基於其在建立和運營新業務,或購買、改善和運營現有業務中的必要性
  • 除非必要,房地產將不被視為投資;如果符合資格,符合資格的投資需佔總最低投資額的50%以上
  • 若購買現有業務,應包括業務資產、股權和庫存
  • 對於新業務的建立,最多考慮6個月期間的平均月度銷售成本的3倍
  • 對於啟動成本(如營銷、保險或供應)及運營費用(如租金、工資和公用事業),在建立新業務時最多考慮6個月,在購買現有業務時最多考慮3個月
  • 包括現金及應收賬款,需符合行業標準,最高佔總投資的15%
  • 支付給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的工資或薪水不被視為符合資格的費用

業務要求

  • 在收到申請邀請後提交業務建立計劃
  • 至少持有業務1/3的所有權,除非總投資超過1,000,000 CAD,可與其他申請人合作
  • 根據業務績效協議的條款建立或購買業務
  • 如果在薩斯卡通或里賈納建立新業務,需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創造2個永久全職或等效的職位(不包括家庭成員)
  • 持有效工作許可直接參與業務的日常管理
  • 展示對業務建立計劃的深入了解
  • 證明業務運營的主要目的是通過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來產生利潤,而非被動收入
  • 業務績效協議的變更申請需在到達後90天內與省政府會面後完成,且不保證批准。還需提交中期業務建立活動報告。如果變更導致EOI分數下降,則不接受
  • 在申請提名之前,業務需運營至少12個月

移民資格不符

  • 有未解決的難民申請
  • 非法居住於其居住國或加拿大
  • 收到 IRCC 或 CBSA 簽發的遣返令
  • 被禁止入境加拿大

如果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何情況,可能會被拒絕

  • 申請人或任何受扶養的家庭成員(無論是否隨行)有嚴重的健康問題或犯罪記錄
  • 涉及未解決的監護權或子女撫養費糾紛
  • 在移民申請中故意提供虛假信息
  • 無法證明有意願永久居住和工作於薩斯喀徹溫省
  • 在過去24個月內被 SINP 拒絕

基本要求

  • EOI 分數至少為 55/110
  • 曾進行探索性訪問,研究和發掘薩斯喀徹溫省的投資機會
  • 淨資產達 $500,000 CAD,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所有資產(扣除債務後)
  • 在收到邀請後,由 SINP 批准的財務驗證提供者進行評估(如 KPMGMNP Ltd.

商業管理經驗

  • 至少擁有 3 年相關的農場經營知識和經驗,涵蓋以下農產品:
    • 作物:穀物(小麥、大麥、燕麥、黑麥、三粒小麥、油菜籽、亞麻籽、芥末籽、向日葵、亞麻荻)、種子(扁豆、豌豆、鷹嘴豆、豆類、蚕豆)
    • 其他農業產品(草本植物/香料、養蜂、金絲雀籽、野米、大麻、其他作物)
    • 飼料、果樹、蔬菜、馬鈴薯
    • 家畜/家禽及相關產品

語言

最低要求為 CLB 4,需於過去兩年內通過以下五項語言測試中的任一項:

投資要求

  • 至少投資 $150,000 CAD
  • 在提名後的 2 年內,如果申請人履行了商業績效協議中的所有條款,並經營業務至少 6 個月,誠意保證金將被退還

商業要求

  • 農場計劃需顯示商業可行性
  • 至少擁有 1/3 的所有權,除非總投資超過 $1,000,000 CAD,並可與其他申請人合作
  • 按照商業績效協議中達成的條款建立或購買業務
  • 展示對商業設立計劃的深入了解
  • 申請變更商業績效協議需在入境會議後完成,且不保證批准。此外,還需提交中期商業設立活動報告。如變更導致 EOI 分數下降,則不接受
  • 持有效工作許可,直接參與業務的日常管理

移民資格不符

  • 有未解決的難民申請
  • 非法居住於其居住國或加拿大
  • 收到 IRCC 或 CBSA 簽發的遣返令
  • 被禁止入境加拿大

如果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何情況,可能會被拒絕

  • 申請人或任何受扶養的家庭成員(無論是否隨行)有嚴重的健康問題或犯罪記錄
  • 涉及未解決的監護權或子女撫養費糾紛
  • 在移民申請中故意提供虛假信息
  • 無法證明有意願永久居住和工作於薩斯喀徹溫省
  • 在過去24個月內被 SINP 拒絕

基本要求

  • EOI 分數至少為 55/110
  • 曾進行探索性訪問,研究和發掘薩斯喀徹溫省的投資機會
  • 年齡在40歲以下
  • 如果配偶或同居伴侶包含在申請中,必須基於教育和工作經驗具備可銷售的就業技能
  • 淨資產達 $300,000 CAD,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所有資產(扣除債務後)
  • 在收到邀請後,由 SINP 批准的財務驗證提供者進行評估(如 KPMGMNP Ltd.

商業管理經驗

  • 至少擁有 3 年相關的農場經營知識和經驗,涵蓋以下農產品:
    • 作物:穀物(小麥、大麥、燕麥、黑麥、三粒小麥、油菜籽、亞麻籽、芥末籽、向日葵、亞麻荻)、種子(扁豆、豌豆、鷹嘴豆、豆類、蚕豆)、其他農業產品(草本植物/香料、養蜂、金絲雀籽、野米、大麻、其他作物)
    • 飼料、果樹、蔬菜、馬鈴薯
    • 家畜/家禽及相關產品

語言

最低要求為 CLB 4,需於過去兩年內通過以下五項語言測試中的任一項:

投資要求

  • 至少投資 $150,000 CAD
  • 在提名後的 2 年內,如果申請人履行了商業績效協議中的所有條款,並經營業務至少 6 個月,誠意保證金將被退還

商業要求

  • 農場計劃需顯示商業可行性
  • 至少擁有 1/3 的所有權,除非總投資超過 $1,000,000 CAD,並可與其他申請人合作
  • 按照商業績效協議中達成的條款建立或購買業務
  • 展示對商業設立計劃的深入了解
  • 申請變更商業績效協議需在入境會議後完成,且不保證批准。此外,還需提交中期商業設立活動報告。如變更導致 EOI 分數下降,則不接受
  • 持有效工作許可,直接參與業務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