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贊助
創造終生回憶,帶家人移居加拿大
一般資訊
基本要求
贊助人必須滿足的最低要求
以贊助其家庭成員
法律地位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居住在加拿大或在贊助配偶或受撫養子女後返回加拿大(不適用於永久居民)
犯罪記錄
拘留或監禁約束
未在加拿大境內外犯有暴力刑事罪行、針對親屬的罪行或性犯罪
定居資金
無家庭或子女支持債務
未接受社會援助(殘疾除外)
無移民貸款債務
具體要求
贊助人及其配偶必須滿足這些要求
根據他們想贊助的人

父母和祖父母
承諾提供20年的經濟支持

配偶、普通法或婚姻伴侶
承諾提供3年的經濟支持

兄弟、侄子、侄女或孫子女贊助
受贊助人未滿18歲,喪失雙親且仍為單身
承諾提供10年的經濟支持

親生子女或繼子女
承諾根據其當前年齡提供3至10年的經濟支持

收養子女
承諾提供經濟支持直至其年滿25歲或為期10年,以先到者為準

其他親屬
滿足最近一年的收入要求,基於家庭規模加上被贊助成員的計算,從贊助人的年收入中計算得出。
贊助人沒有任何可以被贊助的在世親屬,包括配偶、同居或婚姻伴侶、兒子或女兒、父母、祖父母、孤兒兄弟或姐妹、孤兒侄子或侄女、孤兒孫子或孫女,以及以上任何不想來加拿大的人。
贊助人沒有任何親屬是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
單身身份不包括類似婚姻的關係,例如與普通法或婚姻伴侶同住
父母和祖父母的贊助僅每年隨機邀請一次。
申請流程
審查贊助申請的流程時間表
贊助人、受贊助的家庭成員與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事務部之間
父母和祖父母贊助
聯邦邀請
根據配額分配,IRCC隨機選擇並邀請贊助人完成其贊助申請。 請在60天內提交申請
生物識別數據收集
收到IRCC要求在簽證申請中心收集生物識別數據的請求,以驗證身份和資格。
體檢
收到IRCC要求與小組醫生進行體檢的請求,以提供健康狀況的證明。
決定
申請已獲批准,IRCC需要護照貼上簽證膠片,並準備好前往加拿大。
IRCC審查時間為20至24個月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受贊助的家庭成員在抵達或在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其他親屬贊助
包括配偶、普通法伴侶或婚姻伴侶、受撫養子女、孫子女及其他親屬
生物識別數據收集
收到IRCC要求在簽證申請中心收集生物識別數據的請求,以驗證身份和資格。
體檢
收到IRCC要求與小組醫生進行體檢的請求,以提供健康狀況的證明。
決定
申請已獲批准,IRCC需要護照貼上簽證膠片,可用於前往加拿大。
IRCC審查時間為12個月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受贊助的家庭成員在抵達或在IRCC門戶確認後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成功因素
影響贊助申請的重要因素
權利
贊助人及其受贊助的家庭成員有權享受的福利

適合家庭
贊助申請包括所有22歲以下的受撫養人

上訴
可用於挑戰在加拿大境外的家庭贊助決定

工作許可
適用於在加拿大境內提交申請的受贊助配偶

H&R考慮
可要求H&R考慮豁免某些要求

教育
兒童享有免費或低廉學費,視教育水平而定

醫療
與加拿大人相同的高質量現代公共醫療服務

福利
除非在贊助協議涵蓋內,否則無法享受社會福利

遷徙權利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

入籍
如符合居住條件,可獲得公民身份
具體要求
家庭贊助申請的重要要求
- 父母及祖父母贊助是一個家庭贊助計劃,提供給加拿大國民或永久居民,讓他們可以贊助自己的父母和祖父母成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 此計劃將允許贊助者提交贊助意向,但只有獲邀請的贊助者才能完成贊助申請。邀請將根據IRCC每年為該類別設置的分配配額隨機發送。
不符合移民資格
- 被贊助的家庭成員
- 犯過罪,視定罪的嚴重程度而定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有組織犯罪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的活動或組織,違反加拿大的利益或危害加拿大人民的生命或安全
- 健康狀況對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構成危險,或者可能對健康或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
- 在過去五年內,由於虛假陳述而被拒絕移民申請
- 因未遵守任何移民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 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未被申報為家庭成員
- 贊助人
- 除非因為殘疾,否則會接受社會援助
- 未償還法院命令的家庭支持付款、移民貸款、履約保證金、贊助期間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所接受的社會援助(如適用)
- 已申報破產且尚未解除破產
- 處於驅逐令下
- 因暴力犯罪、對親屬的任何犯罪或性犯罪而被定罪,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 在監獄、監禁或懲教所內
- 未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申報的家庭成員
家庭規模
根據所有家庭成員的數量計算,包括:
- 贊助人及其配偶或同居伴侶
- 包括繼子女和孫子女在內的受扶養子女,未婚且未滿22歲,或者超過22歲但有精神或身體健康問題
- 贊助人仍需負擔財務責任的受贊助家庭成員
- 被贊助的祖父母或父母及其受扶養人(包括配偶或伴侶及其受扶養子女,即使他們不想移居加拿大)
最低要求 - 贊助人
- 年齡超過18歲
- 必須是加拿大國民或永久居民
- 承諾通過簽署贊助協議,在20年內為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提供財務支持
- 已收到提交贊助申請的邀請
- 在申請前和申請後居住於加拿大
- 毛年收入(包括就業保險、與COVID相關的福利、帶薪育兒假和RSP/RRSP提款)符合或超過基於當前家庭規模及受贊助家庭成員總數的最低收入要求,並可以與配偶或伴侶的收入合併計算,適用於申請日期之前的3個課稅年度如下
家庭規模 | 2023 | 2022 | 2021 |
---|---|---|---|
2 人 | $44,530 | $43,082 | $32,898 |
3 人 | $54,743 | $52,965 | $40,444 |
4 人 | $66,466 | $64,306 | $49,106 |
5 人 | $75,384 | $72,935 | $55,694 |
6 人 | $85,020 | $82,259 | $62,814 |
7 人 | $94,658 | $91,582 | $69,934 |
如果超過7人,則每增加一人需額外增加: | $9,636 | $9,324 | $7,120 |
- 配偶贊助是一個家庭贊助計劃,提供給加拿大國籍或永久居民,讓他們贊助:
- 已婚配偶
- 同居伴侶(即像婚姻關係,並且雙方已經同居了一段時間)
- 配偶伴侶(即婚姻關係,但由於戰爭、宗教、政治制裁、社會制裁或移民限制等原因無法同居)
- 申請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該關係是真實且合法的,而不是為了獲得《法例》下的任何身份或特權
移民資格不符
- 被贊助的家庭成員
- 有犯罪紀錄,根據定罪的嚴重程度來決定
- 曾經參與、現在參與或將來參與有組織的犯罪
- 曾經參與、現在參與或將來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的活動或組織,違反加拿大的利益或危害加拿大人民的生命或安全
- 有一個對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有危險的健康狀況,或者可能對健康或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
- 在過去五年內,因為不實陳述而被拒絕移民申請
- 因為未能遵守任何移民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 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沒有被列為家庭成員
- 年齡未滿18歲
- 贊助人
- 除非因為殘疾,否則會領取社會援助
- 未能償還法院裁定的家庭支援款項、移民貸款、履約保證金、在贊助期間由被贊助家庭成員所領取的社會援助(如適用)
- 已申報破產且尚未解除破產
- 處於驅逐令下
- 曾因暴力犯罪、對親屬的犯罪或任何性犯罪而被定罪,並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慮
- 在監獄、監禁或懲教所內
- 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未列為家庭成員
- 在過去三年內曾贊助過配偶、同居伴侶或配偶伴侶,或在過去五年內曾作為配偶、同居伴侶或配偶伴侶被贊助過
- 關係
- 在離婚未完成的情況下重新結婚
- 贊助人和被贊助的同居伴侶已分開至少12個月,並且其中一方與其他人建立了同居關係
- 婚姻關係,其中一方或雙方未能親自出席,除非其中一方為加拿大武裝部隊成員,並且有與軍事服務相關的旅行限制
最低要求 - 贊助人
- 年齡超過18歲
- 必須是加拿大國籍或永久居民
- 承諾提供財務支持給被贊助的家庭成員,並通過簽署贊助協議來完成
- 當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成為永久居民時,必須住在加拿大
- 如果申請中有孫子女(親生子女或繼子女的依賴子女),贊助人必須根據家庭規模加上被贊助家庭成員的最低收入要求,達到或超過下表所示的要求:
家庭單位規模 | 最低必要收入 |
---|---|
1 人(擔保人) | $29,380 |
2 人 | $36,576 |
3 人 | $44,966 |
4 人 | $54,594 |
5 人 | $61,920 |
6 人 | $69,834 |
7 人 | $77,750 |
超過7人,每增加一人需額外增加 | $7,916 |
- 加拿大出生或已入籍的加拿大人之親生或領養子女可以直接申請公民身份,而無需成為永久居民
- 如果孩子在沒有父母陪同的情況下於海外被贊助,贊助人必須獲得父母的書面同意,允許孩子為成為永久居民而前往加拿大
- 如果有孫子女,他們必須包含在贊助申請中
不符合移民資格
- 被贊助的家庭成員
- 曾經犯過罪,視罪行的嚴重程度而定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有組織犯罪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的活動或組織,違反加拿大的利益或危害加拿大人民的生命或安全
- 健康狀況對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構成危險,或者可能對健康或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
- 在過去五年內,由於虛假陳述而被拒絕移民申請
- 因未遵守任何移民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 未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申報為家庭成員
- 年齡超過22歲,且因身體或精神狀況而無法經濟獨立
- 已婚
- 贊助人
- 接受社會援助,除非因殘疾
- 未能償還法院命令的家庭支持付款、移民貸款、履約保證金、贊助期間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所接受的社會援助(如適用)
- 已申報破產且尚未解除破產
- 處於驅逐令下
- 因暴力犯罪、對親屬的犯罪或任何性犯罪而被定罪,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 在監獄、監禁或懲教所內
- 未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申報的家庭成員
最低要求 - 贊助人
- 年齡超過18歲
- 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承諾通過簽署贊助協議,為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提供財務支持,如果超過22歲則為期3年,10歲至22歲則至25歲生日,未滿10歲則為期10年
- 當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成為永久居民時,必須住在加拿大
- 如果贊助申請中有孫子女(親生或繼子女的依賴子女),贊助人必須滿足或超過基於家庭規模和受贊助家庭成員數量的最低收入要求,詳見下表:
家庭單位規模 | 最低必要收入 |
---|---|
1 人(擔保人) | $29,380 |
2 人 | $36,576 |
3 人 | $44,966 |
4 人 | $54,594 |
5 人 | $61,920 |
6 人 | $69,834 |
7 人 | $77,750 |
超過7人,每增加一人需額外增加 | $7,916 |
不符合移民資格
- 被贊助的家庭成員
- 曾經犯過罪,取決於罪行的嚴重性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有組織犯罪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的活動或組織,違反加拿大的利益或危害加拿大人民的生命或安全
- 健康狀況對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構成危險,或者可能對健康或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
- 在過去五年內,由於虛假陳述而被拒絕移民申請
- 因未遵守任何移民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 未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申報為家庭成員
- 超過18歲
- 已婚
- 進入該關係的主要目的是獲得《法例》下的身份或特權
- 贊助人
- 接受社會援助,除非因殘疾
- 未能償還法院命令的家庭支持付款、移民貸款、履約保證金、贊助期間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所接受的社會援助(如適用)
- 已申報破產且尚未解除破產
- 處於驅逐令下
- 因暴力犯罪、對親屬的犯罪或任何性犯罪而被定罪,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 在監獄、監禁或懲教所內
- 曾贊助過家庭成員,但未履行贊助承諾和協議
最低要求
- 被贊助的家庭成員
- 未滿18歲
- 必須終止領養孩子與其生物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
- 需獲得領養孩子生物父母雙方的同意(如雙方健在)
- 符合《海牙公約》中跨國領養及所在省份或地區的要求,包括家庭研究
- 建立真實的親子關係
- 贊助人
- 滿足領養孩子所在國的領養要求
- 符合領養孩子的最佳利益
- 年齡超過18歲
- 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承諾通過簽署贊助協議,在孩子超過10歲時至其25歲生日前提供財務支持,或在孩子未滿10歲時提供10年財務支持
- 當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成為永久居民時,必須住在加拿大
- 兄弟姊妹、侄子、侄女或孫子孫女的擔保是一個家庭擔保計劃,適用於加拿大國籍或永久居民擔保那些失去雙親、單身且未滿18歲的親屬。
移民不合格
- 被擔保的家庭成員
- 曾犯下罪行,根據判決的嚴重性而定
- 曾經、現在或將會參與有組織犯罪
- 曾經、現在或將會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違背加拿大利益或危及加拿大人民生命或安全的活動或組織
- 有對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有危險的健康狀況,或者可能對健康或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
- 在過去5年內因虛假陳述而被拒絕移民申請
- 因未遵守任何移民法或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 在擔保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未將其列為家庭成員
- 年齡超過18歲
- 已婚
- 擔保人
- 接受社會援助,除非是因為殘疾
- 未能償還法院命令的家庭支持款項、移民貸款、履約保證金、或在擔保期間由被擔保家庭成員所接受的社會援助(如適用)
- 宣告破產且未獲得解除
- 正在處於驅逐令之下
- 曾因暴力犯罪、對家庭成員的犯罪或任何性犯罪而被定罪,將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 被監禁、囚禁或關押於監獄
- 未在擔保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申報該家庭成員
- 曾經擔保過一位家庭成員,但未能履行擔保協議
最低要求
- 被擔保的家庭成員
- 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孫子孫女,並且
- 須為血緣或收養關係,並且
- 失去雙親(不包括失踪或被遺棄)
- 擔保人
- 年齡超過18歲
- 為加拿大國籍(在加拿大出生或已歸化)
- 承諾提供財務支持給被擔保家庭成員,並簽署擔保協議,期限為10年
- 當被擔保家庭成員成為永久居民時,需居住在加拿大
- 年收入符合或超過根據家庭規模及擔保家庭成員數量所規定的最低收入要求(見下表)
家庭單位規模 | 最低必要收入 |
---|---|
1 人(擔保人) | $29,380 |
2 人 | $36,576 |
3 人 | $44,966 |
4 人 | $54,594 |
5 人 | $61,920 |
6 人 | $69,834 |
7 人 | $77,750 |
超過7人,每增加一人需額外增加 | $7,916 |
其他親屬贊助是一個家庭贊助計劃,提供給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贊助任何與其有血緣或收養關係的親屬,無論年齡大小。要符合資格,加拿大的贊助人必須是單身,在加拿大沒有親屬(例如叔叔或阿姨),並且沒有在世的親屬(包括那些不願意移居加拿大的親屬),例如:
- 配偶、同居或配偶伴侶,及
- 兒子或女兒,及
- 父母和祖父母,及
- 孤兒兄弟或姐妹、孤兒侄子或侄女或孤兒孫子女
不符合移民資格
- 被贊助的家庭成員
- 曾經犯過罪,取決於罪行的嚴重性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有組織的犯罪
- 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將參與任何反對加拿大的活動或組織,違反加拿大的利益或危害加拿大人民的生命或安全
- 有對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有危險的健康狀況,或可能對健康或社會服務造成過度需求
- 在過去五年內,由於虛假陳述而被拒絕移民申請
- 因未遵守任何移民法規而被驅逐出境
- 未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申報為家庭成員
- 超過18歲
- 已婚
- 贊助人
- 接受社會援助,除非因殘疾
- 未能償還法院命令的家庭支持付款、移民貸款、履約保證金、贊助期間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所接受的社會援助(如適用)
- 已申報破產且尚未解除破產
- 處於驅逐令下
- 因暴力犯罪、對親屬的犯罪或任何性犯罪而被定罪,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 在監獄、監禁或懲教所內
- 未在贊助人的永久居民申請中申報的家庭成員
- 有可以被贊助的親屬,例如配偶、親生子女、父母、祖父母、孤兒兄弟或姐妹、孤兒侄子或侄女,或孤兒孫子女
- 有叔叔或阿姨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曾贊助過家庭成員,但未履行贊助承諾和協議
最低要求 - 贊助人
- 年齡超過18歲
- 是加拿大公民(出生於加拿大或入籍)
- 通過簽署贊助協議,承諾在10年內為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提供經濟支持
- 當被贊助的家庭成員成為永久居民時,必須住在加拿大
- 年度收入達到或超過基於家庭規模加上被贊助家庭成員的最低收入要求,請參閱以下表格
家庭單位規模 | 最低必要收入 |
---|---|
1 人(擔保人) | $29,380 |
2 人 | $36,576 |
3 人 | $44,966 |
4 人 | $54,594 |
5 人 | $61,920 |
6 人 | $69,834 |
7 人 | $77,750 |
超過7人,每增加一人需額外增加 | $7,916 |